“闪官”越神秘,公众越焦虑
2009-08-17

rednet.cn  2009-8-14 0:02:10  红网       作者:傅万夫

        最近几年,官员问责制从谈之色变逐渐演变成一种常规的惩罚手段。随之而来的是,问责制“猛于虎”的效应在各种反问责创意里被拧成无数花样。
  
  2009年7月29日,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交通局前局长谢林2年不交停车费,还蛮横的辱骂物管的六旬老汉被曝光后,当地政府迅速做出处罚,在8月5日,即公布谢林被免职。就在公众为当地政府大快人心做法欢呼雀跃之时。8月7日,也就是被免职2日后,谢林就到泸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报到了。8月10日,谢林正式任职,职务是办公室副主任。
  
  问责的大棒貌似还在严厉的挥舞着,而被问责者早以在新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了,这种对问责制的嘲讽其实并不新鲜。从三鹿事件被问责官员的异地就职,到黑砖窑事件的责任官员复出以及贵州瓮安事件被处理官员的换岗。问责有了,民众愤怒的情绪得到化解了,一切又重新开始,只不过是换了一个频道而已。
  
  诚然,官员问责制的初衷很完美,绝大多数执行部门的操作也极其泼辣,可在执行中,一些问责却愉悦的玩起了“闪官”。这种变相的问责不作为,是一种掩耳盗铃般的公信力损伤。而问责制变成了纸老虎,除了监管不利外,地方政府在官员任免公示制度上的认知不足成了助推手。
  
  关于谢林的任免为什么没有公示的问题,当地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解释称,干部平级或降级任命不需要公示,只有提拔干部才需要。凭什么官员免职就不需要公示?况且,谢林首先被免职,然后才被任命为副主任,尽管其中纠缠着很多级别工资之类的杂谈,但归根结底,谢林的新职位是一项新任命。按照真正的官员任用程序,谢林是必须要公示的。如此看来,相关部门对官员公示制度认识不足,或许才是导致问责制5天便夭折的罪魁祸首。
  
  作为政府公共信息的组成部门,官员的任免,需要通过公示的方式来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考察。此举,一方面是组织部门对拟调动干部的一种考核;另一方面,也是公众履行权利的直接表现。
  
  可当地党政部门,打着官员任免公示的擦边球,把原本很阳光的公示制度人为的神秘起来,为暗箱操作者提供良机。也正是这种模糊的组织程序,让“闪官”不断闪现,使得官员被问责变成了官员变相休假或者调动岗位的福利。
  
  打造阳光政府,需要政府敢于保证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换个角度说,让问责制下的“闪官”不再出现,让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不再焦虑,关键还在各级政府敢于将政府公共信息置于阳光下,用暴晒的方式,打破神秘,打破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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