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艾滋病人犯罪案件
2009-07-28

2009-07-27     来源江苏法制报     李家松
  
  近年来,有关艾滋病人犯罪的案件不时见诸报端。笔者认为,必须建立对患艾滋病犯罪人员从羁押、审判、改造及对其进行治疗等一系列的体制、机制。
  加紧专项立法工作,是控制艾滋病人犯罪的当务之急。艾滋病人日趋增多,在给公共安全带来日益严重隐患的同时,也对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据统计,目前我国的艾滋病感染者中,大约70%是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联的,如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这一特点为我国控制艾滋病毒传播和防范艾滋病人犯罪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会,现阶段以立法的形式,对这一群体进行适当的控制,很容易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笔者建议,对《监狱法》和相关法律应作修改和完善。如监狱法应基于传染性疾病本身的特点,对之作出特别规定,如医疗经费的保障、人员设备的配置、劳动改造方式及保外就医的条件等等,解决监管活动中的实际困难。
  对艾滋病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进行有效的打击和制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艾滋病人虽然情况特殊,但不应拥有“法外特权,对其犯罪的惩处也应当遵从这一原则。如果这些特殊人群危害社会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纵容其犯罪。艾滋病不可以是他们逃避打击的“护身符”,对这类违法犯罪者,要进行有效的清理打击行动。及时将患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关押,摆脱“抓了放、放了又抓”的怪圈,这样不仅能维护法律的威严,同时也消除了犯罪隐患,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国家应对艾滋病患者犯罪应建立专门场所,统一管理。对待艾滋病犯罪,国家应该有所作为,任何困难都不应该成为无可奈何的借口。国家要拿出资金,落实相应的专用经费,修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场所,考虑到目前的实际状况,可以在市一级的看守所设立专门的监区,用于关押尚未被法院审判的艾滋病犯罪嫌疑人,一个省在一个监狱设立专门的监区或者设立专门的艾病患者罪犯监狱,对这一群体实行集中收容、集中监管,并组成一支专门队伍,统一审判,统一监督劳改和统一治疗。这对艾滋病犯罪人员来说,既是一种人文的关怀,又对其犯罪形成强大的威慑。
  (作者单位: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