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2009-07-02 08:51:22
于得明在沙河立交下车后,瞥了一眼出租车内的记者,目光无神但依然狡黠。“我最多还能活2个月。”下车前他说。
“怎么看起来还挺精神?”
“那当然,刚搞完货(毒品),能不精神吗?”此前于得明声称自己不吸毒了,说完这话他发现自己把自己暴露了,满脸堆笑试图掩饰,笑中仍然满是狡黠。
于得明,37岁。无身份证,无户口,东北口音,自称黑龙江人。每日寄居沙河立交下,一张报纸铺地便是他的床。
2007年于得明患艾滋病,他贴牌耐克包内的药盒里现在还有最后一颗拉米夫定片。“我必须想办法搞到这种救命药。”
受伤的HIV携带者
6月15日,沙河大街夜宵排档,于得明偶遇老乡双姐。
两人关系一度不错。但是在得知他患有艾滋病后,便开始故意疏远他。“她见到我就闪闪躲躲,还到处跟人说,我有病,弄得别人都不理我。”
于得明坐在了双姐的座位对面,要了盘烧烤、一瓶白酒。“她斜眼看我,”于得明说,“她其实怕我害她,我什么时候害人了?”于得明说,言语之间夹杂着粗口。他和双姐坐到了一桌,“我要她喝酒,我自己也大约喝了八九两”,喝得迷迷糊糊时,于得明把刀掏了出来,抓住双姐的胳膊,在她左手上砍了一刀,刀锋转向右手又是两刀。
朦胧夜色中,于得明接到另一位老乡“胖子”的电话。“我告诉他我在沙河大街。”于得明预感到了流血冲突即将到来,边等边拨通了110。
于得明的印象中,早先胖子与他关系很好,“但是当胖子知道我得病后便不再理我了。”胖子是双姐喊来的。
胖子和另一名老乡出现在了于得明面前,”他们一边走,一边将刀拿了出来。“于得明也将刀拿出来。”
双方对峙的过程中,胖子突然操起一块铺路用的石板,狠狠向于得明头部砸去,左边额头被砸出一寸深的伤口。于得明的记忆出现中断,他被砸晕了。
醒来时,他躺在白云区一所医院病床上,该医院并非艾滋病的指定治疗单位,在处理完伤口后,医院很快要求其出院。
艾滋针筒里装的是猪血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他该去哪里?百般请求下,医院勉强答应他白天“出院”,夜晚“借宿”医院。早出晚归,从6月16日至6月18日,于得明把医院当成了宾馆。
“但医院毕竟不是宾馆。”于得明很快又遭到驱赶。这回于得明明白了自己的艾滋病患者身份不仅是讨人嫌,也让人怕。他托朋友花一块钱从菜市场买了点猪血,注射筒内黑红黑红的猪血亮相在持棍驱赶的医院保安面前时,所有人都望而却步了。
“你们别过来,别想让我走!”于得明吓跑了保安,但是引来了警察。
这一次,于得明被送到水荫路救助站。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要帮于得明买火车票送其回家。“我家里什么人也没有了,母亲在我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11岁那年乞讨的父亲被冻死了。我哪里还有什么家啊!”
不愿回家,于得明宁愿选择流浪。“但是我必须得换伤口的药,得继续吃治艾滋的药。”
昨日,记者带着于得明来到武警医院,好心的医生为其清洗了伤口,换药后于被告知,必须去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艾滋病。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内,于得明身上不名一文。看着进进出出的病人他显得茫然焦虑。医生告诉他,目前我国对艾滋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但是这一政策必须遵循属地原则,只有持广州市户口才能享受免费治疗取药。”
尽管记者一再建议,最好的办法是去救助站寻求帮助,回到家乡黑龙江,在那里他的病能得到免费治疗。但是于得明拒绝回家乡。
再一次,于得明失望而归,他的去向依然是沙河立交下那片荒蛮地。
■人生轨迹
吸毒、抢劫、入狱、患病、流浪
没有拿到药,于得明神情懊丧,嘴里反复嘟哝着:“报应,这是报应。”他毫不隐晦,自己曾经抢劫、偷窃“无恶不作”。1995年来到广州,1996年便吸上了白粉。
常年以来,和大部分流落街头的瘾君子一样,依靠非法手段来满足一时瘾起。于得明在谎言中迷失了自我,时不时说起前后矛盾的话语。忽而说:“我现在改邪归正了,不干那些事了。”转眼之间又说:“不干我怎么活!”
2004年,于得明在重庆抢劫时被抓获。紧随而至的是三年牢狱之灾。2007年,还在监狱内的于得明被查出患艾滋病,并且已经到晚期。
监狱在其出院时为其提供了拉米夫定片等治疗药物。怀揣着一堆药,于得明再度来到广州。
然而,在广州,于得明永远都得不到他想要的拉米夫定片,“这种药在每个城市都是免费发放给当地艾滋病患者的,由于他是外来户口,我们只能给他开两种替代药,这种药必须得由他自费购买,一般的剂量是每种药一日一片,每片20元多。”
于得明坐在医院内,拖着腮帮开始算起来:“一片20元,一天两片,一个月就是1200块钱……”对于毫无收入和劳动能力的于得明而言,这显然是个天文数字,除非“做老本行”,他找不到别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