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
2009-06-22 10:11:18 稿件来源:杭州日报
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没有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这已经成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的硬性标准之一。达不到要求,要扣分。
今年开始,浙江省启动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的创建。长达4页的创建标准里,涵盖了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残疾人的收入、消费、居住条件、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等。
6月9日,省政府残工委工作组一行来到杭州,对杭州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进行初审。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萧山区、余杭区7个城区,递交出申请创建报告。
在申请递交前,各城区已拿到一份《自我评估表》。对照创建标准,自己寻找差距。
例如,残疾人最关心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要求当地80%以上社区和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服务,80%以上社区和乡镇配备康复协调员并开展工作。像这样的每一条评估内容,几乎都细化到具体的数字。
6月10日和11日,工作组先后走访了几个区,实地踏看了各地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培训基地、工疗站、重度残疾人托管托养场所、特教学校、城区无障碍设施等。他们还走入普通残疾人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通过考察,工作组肯定了杭州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付出的努力。在首批爱心城市(区)创建中,杭州继续发挥着全国领先、全省示范的作用。
如果7个城区都能顺利通过初审,将在未来一到两年内,启动爱心城区创建项目,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创建活动达标后,各城区还将捧回金灿灿的“爱心城区”荣誉。
省政府提出:争取到2012年,全省60%的市、县(市、区)达到省级爱心城市城市创建标准。
不!杭州的脚步还要迈得更快一些,将努力赶超60%。今年,杭州市就要以创建爱心城区为基础,加快推进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