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的悲剧……
2009-04-13

2009-04-12 02:47:00 来源: 天津网-天津日报

                                老年维权

  记者 肖秋生

  孤舟张建平摄

  老人哀鸣催人泪下

  2009年2月,牛年春节过后,大地开始回暖,但天气依然十分寒冷。那是一个北风呼号的夜晚,90岁的王大娘躺在病床上,她呼吸困难,处于半昏迷状态,喃喃自语……

  守护在老人身边的只有某某老人护养院的护理人员,她们与老人朝夕相处,听得懂老人在弥留之际发自心灵深处的呼喊:她在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老伴儿、儿子、女儿的名字。有时候,她会突然睁大眼睛,紧紧抓住护理人员的手说,儿啊,你可来了,娘想死你了!一会儿又抓住一个人的手说,闺女呀,闺女,娘想你啊!

  护理人员已经给老人的5个儿子、两个女儿打过电话,通知他们老人病危,并转告老人想见儿女最后一面的心愿。有的儿女电话无法接通,有的刚听了几句话就把电话撂了……

  几个小时过去了,没见到一个儿女的身影。老人拼尽最后一点儿力气,还在呼唤着儿女的名字……

  老人的哀鸣令每一个在场的人潸然泪下……

  老人一生养育了7个儿女,在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却没有一个儿女守护在母亲的身边!

  护理人员说,王奶奶是张着嘴、睁着眼睛,走的……她满脸愁云,不像别的老人那样走得很安详。

  护理人员一边安慰着老人的灵魂,一边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让老人闭上了嘴巴和双眼……

  一直等到第二天上午,才有几个儿女迟迟到来,抱着老人的尸体哭出声来……

  护养院的老人们听说王奶奶走了,十分伤心。看到她的儿女这般号啕更是百感交集,一位大爷愤愤不平地指着他们说,你们活着不孝死了孝,你们还是人吗?你们的良心呢?让狗给叼去啦?……

  慈母爱心哺育儿女

  老邻居们听说王奶奶走了,而且走得这么凄凉,没有不伤心落泪的。他们想不明白,这么一位善良的老太太,儿女怎么能这样呢?

  她是一位善良而勤劳的母亲。她19岁那年,由父母包办,嫁给了邻村的王富贵。丈夫在天津的铁工厂学徒3年,刚出师,就利用过年的工夫回家娶媳妇了。她和丈夫回到天津,22岁那年,她给丈夫生了第一个儿子。1949年天津解放,他们已经有了3个儿子,一个女儿。解放后,妇女翻身,她也不愿意再整天围着锅台转,就到一家服装厂当了缝纫女工。1953年,4儿子还不到两岁,她又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还要领着大的、抱着小的去上班,累了一天,回家还要做饭、缝补衣服,累得她十分消瘦……丈夫心疼地说,不行咱就甭去上班了,孩子上托儿所、进幼儿园也得花钱,还不如你就在家看孩子呢。

  上班吃苦受累她不怕,雨天、雪天、大风天,带着孩子去上班,时常让孩子着凉生病,她心里疼得慌。为了让孩子少受罪、少生病,她放弃了自己的工作,辞职回家当了家庭妇女。1960年,她又怀孕了。那正是经济困难时期,邻居大姐劝她说,现在连大人都吃不饱,别要这个孩子了,做了吧。自己身上的肉,自己的儿女,她怎么舍得呢?

  1961年,老儿子来到了父母身边,因为他生下来时又瘦又小,就叫他“老小”,得到父母格外的疼爱。

  她和丈夫生了五男二女,这在当时是令人羡慕的。因为,在天津民间有“五男二女享清福”的说法。养儿防老嘛,有了五男二女,似乎老年生活就有了保障。

  全家9口人,就靠丈夫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其困难可想而知。孩子们上学,都是丈夫从厂里开“免费”证明的。学费能免,书本及文具等等的开销也不少呀,为了挤出这点儿钱,不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她每天早晨都要背着“老小”(像南方人那样,做个布兜,把孩子背在身后,以便腾出双手干活),领着小女儿去工厂后门捡煤核儿,刚刚出炉的炉灰渣冒着腾腾热气,人就像在蒸笼里一样。为了“抢”到更多的煤核儿,就要右手用小耙子扒,左手快速捡,有的煤核儿还红着,手套烧破了,手指经常被烫出泡……

  晚上,丈夫和孩子全睡了,她还要在灯下给家人缝衣服、补袜子……

  她50岁那年,当初与她一起进服装厂的姐妹们先后退休,听说人家有退休金,吃劳保,她心里很羡慕。姐妹们说,你愁嘛呀?你比我们有福,五男二女就是你的劳保啊!每个儿女一月给10元钱,你就享福啦!

  她感到很欣慰,丈夫下班回家她就这么念叨给他听。丈夫说,就是,儿子、闺女就是你的劳保。

  她和丈夫含辛茹苦,把7个儿女养大成人,还一个一个地帮助他们办了大事。每当一个儿子娶了媳妇或闺女嫁人,她都长长地出一口气,好呀,又完成了一件任务。

  儿女纠纷老来命苦

  她70岁那年,年长她6岁的丈夫因病去世。丈夫临走前,最不放心的就是老伴儿,他把儿女叫到床前,嘱咐儿女一定要孝顺娘……

  还好,虽然丈夫去世,她没了“收入(丈夫的退休金)”,儿女们都给赡养费,足够老太太的花销。老两口一直和小儿子过,丈夫去世,她还跟着小儿子。因为,小儿子的婚事让她发愁。也许是赶上困难时期吧,小儿子先天不足,出生时体重还不足2000克。因为体弱多病,后天也没能补足,所以,小儿子身材瘦小,一直没说上媳妇。丈夫去世以后,其他儿女给的赡养费,她省吃俭用,舍不得花,尽量存钱为“老小”张罗媳妇并照顾他的日常生活。

  小儿子31岁才娶上媳妇。她说,我70多了,身子骨儿还硬朗,你们赶紧生个孩子,我还能帮你们一把。天遂人愿,小儿媳生了一个儿子。古稀之年又得孙子,美得老太太干劲儿十足,为小儿媳伺候月子,又把小孙子带到3岁送幼儿园,每天接送孩子,还要买菜做饭。

  老人有两间房产,是丈夫的父亲在解放前购置的平房,后来传给了他们。她的7个孩子都是在老屋里长大的……小儿子结婚时没有房子,就用了一间。老太太对其他儿女说,“老小”30多岁才说个媳妇不容易,你们当哥哥姐姐的,都要帮他一把。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房子的事,谁也没说嘛。

  2002年,他们那片平房拆迁,小儿子跟老人商量,想用拆迁款买一套偏单,说是为了照顾老娘的生活。有的儿女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房子是爹妈的,小弟用一间已经可以了。应该给老娘买一个独单,两个独单可以离得近一些,我们去看老娘的时候也比较方便。

  小儿子执意要买偏单,有的就问他:买偏单,房子的产权人写老太太行吗?小儿子说,我还得往里搭钱呢,老娘同意写我的名字。

  又有儿女对老娘说,“老小”是儿,我们也是儿,便宜不能全让他一个人占了。

  亲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房子问题,闹了别扭……

  争吵的结果,是有人提出:谁获益,谁给老娘养老。大多数子女认为,这样比较公平。

  最后,小儿子认可了“谁获益,谁给老娘养老”。他如愿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偏单,老娘继续跟着他生活,可是,哥哥姐姐们给老娘的赡养费也免了。只是在老娘过生日或过年过节来看望的时候,买点儿好吃的……

  2003年,老太太在下楼买菜时,不小心滑倒,右腿骨折。出院后,回家静养,3个多月以后,依然走路困难,不能下楼。老太太心里着急,不能给儿子、儿媳和孙子买菜做饭了,还要让人伺候,心里很惭愧。一天,儿子跟老娘商量,说我们工作很忙,也照顾不好您,能不能去老年护理院,那里有专人护理,还有别的老人做伴儿……

  老太太本心不愿意离开家,可她很仁义,不愿意给儿子和儿媳添麻烦,就同意去老年护理院了,每月费用980元,后来,又逐年调价到1080元、1180元……

  老太太的生命力很顽强,竟然能拄着拐杖慢慢挪动了……

  2006年1月,老年护理院打电话催促老人的小儿子来交费。小儿子说,我没钱。护理院工作人员又请老人叫儿子来。小儿子对老娘说,拆迁的那点儿钱都花完了,儿子没钱了。您又不是只有我一个儿子,您找他们去要钱……

  小儿子不仅去找哥哥、姐姐们要钱,还用手机让老娘找儿女要钱,多数人说,有言在先,谁获益,谁给老娘养老,这是“老小”的事。也不是所有的儿女都不给钱,有的说,我只能拿出200元,您老买点儿吃的吧。

  截至2008年上半年,已经拖欠护理院3万余元。小儿子再也不去护理院,谁打电话也不接。护理院不是慈善机构,长期拖欠费用,无法运转……无奈之下,老太太向市老龄委求助,信访室的同志认真受理了老人的投诉,一定要想办法维护老人的生存权和依法享受子女赡养的权利。他们协助护理院将老人的小儿子告上法庭,其子却未出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供答辩状及相应证据,法庭视其放弃了抗辩权利。

  2008年10月20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自判决生效15日内,其子王某某给付拖欠老年护理院费用3万余元,以保障老人的正常生活及治疗。老人的小儿子却以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为由,拒绝给付。随后,他就玩儿起“人间蒸发”,跟公安干警“捉迷藏”。期间,老人曾因病住院,有关方面在媒体发布启事,告知老人病情有变,要求其子速来办理住院事宜等。其子王某某仍未出现……

  为了维护老人的正当权益,市老龄委又协助老人将五个儿子、两个女儿一并告上法庭。法庭在公开开庭之前及审理过程中,多次进行调解,其子女之间的争执虽有所缓和,却难以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不成,只能依法判决。就在法庭尚未作出判决之前,老人就在悲伤中离开了人世……

  社会公德呼唤孝道

  王大娘的去世,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感到心灵震撼。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将全部的心血和母爱都给了自己的儿女,可是,在老人最需要儿女关爱和帮助的时候,儿女却对母亲冷若冰霜,特别是老人在弥留之际渴望见到儿女的唯一心愿竟然也没能实现,老人是带着无尽的悲伤和无助离开这个世界的……

  所有听说这一悲情故事的人,无不对其子女的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

  市老龄委高世忠秘书长说,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不孝敬老人的案件,令人心情沉痛,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等,老年人投诉子女不孝的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子女不尽孝道,依然是老年维权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问题比较复杂。

  王大娘的悲剧,就是子女间因为房产问题产生矛盾,结果,累及老人。在家庭生活中,儿女要向父母尽孝道,要向父母尽赡养义务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这应该是一条至高无上的原则,也是做人的一条道德底线。子女之间的纠纷,你就是有一万条“理由”,也不能成为不向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借口。这应该成为全社会的一个共识。

  他表示,市老龄委愿意与党报一起,为谴责不孝敬老人的不道德行为,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美德,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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