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中生嫖娼后举报色情发廊
2007-01-08
核心提示:17岁高中生途径发廊门口时经不住老板娘引诱,当晚和发廊一名女孩宾馆过夜。他获悉,她被人威逼利诱到发廊卖淫,而老板拒付工资。他向警方报案。他举报有功免于治安处罚。

  经不住引诱,17岁高中生文春(化名)到发廊嫖娼,获悉同龄卖淫女罗丹(化名)悲惨身世后,文春在强烈负罪感的驱使下向警方报案。文春后因举报有功免于治安处罚。近日,该发廊老板被达州市通川区检察院批捕。

  学生寻欢偶遇可怜卖淫女

  2006年11月3日晚,高二学生文春途经一发廊门口时经不住老板娘引诱,当晚,他和发廊一个与自己年龄相当的女孩罗丹到宾馆过了夜。

  其间,罗丹讲起了伤心事:18岁的她系贵州六盘水人,父母离异,奶奶去世,罗丹由此失去亲情,开始混迹社会。同年10月,罗丹到达州玩,由于身上没钱,在他人威逼利诱下,被迫到发廊卖淫。“我现在好想家,好想回学校读书。”由于老板拒付“工资”,她曾想到轻生。

  鼓足勇气举报色情发廊

  听到这里,文春震惊万分,他发誓要救出这个异乡苦女孩,当他把这个想法讲出时,罗丹当即感动得热泪盈眶。

  “我是在校学生,缴不起数千元治安罚款,万一丑事被捅出去,今后怎样做人?”文春举棋不定。在痛苦思索中,罗丹无助的面孔不断在他眼前浮现,“她本应和我一样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呀!”文春决定以报案的方式挽救她!

  举报有功免于治安处罚

  次日晨7时许,文春将罗丹带到通川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报了案,民警非常重视。当天上午,警方刑拘了发廊老板符某、杨某,罗丹被遣返回贵州老家。

  鉴于文春系在校学生,有立功表现,警方对其批评教育,免于治安处罚并通知他父亲到场,要求加强教育。文春也表示“一定痛改前非”。

  社会各界热议文春事件

  四川文理学院一教师认为,青年学生嫖娼反映出少数青少年人生观发生嬗变,不良思想引诱对他们成长产生了不利影响;少数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管理没有尽责。达州市妇联副主席倪欣表示,文春虽然犯了错,但在关键时刻仍能明辨是非,勇于向邪恶挑战,说明当代青少年主流思想没有问题,如果社会多关心他们的成长,多听听他们的心里话,孩子一定能够健康成长。

  申君特约记者谢颖记者路明[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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