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艾滋孤儿摸着石头过河 救助安置云南探出4模式
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存现状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这次国家民政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会上,各省市民政代表介绍了他们救助安置艾滋病致孤儿童的举措。其中,由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与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历时8个月完成的“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云南模式’课题研究报告”引起了各兄弟省份的关注。
虽然可供借鉴的先例很少,但我省民政系统“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出了4种多元模式:家庭寄养、中心集中培训、多部门协作模式;学校半集中供养救助安置方式;社区参与的家庭分散寄养救助安置方式;国际救助的模拟家庭集中救助安置方式。截至2007年底,已救助安置了2000多名儿童。
探索模式之一:家庭寄养
【个案】 李宇,盈江县艾滋病致孤儿童,9岁时失去父母,现上初三,平时和奶奶生活在一起。
据盈江县儿童福利救助安置指导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李宇性格开朗,热情大方,中心的工作人员每次去他家所在的傣族寨子探望,都能感受到他身边乐融融的氛围。在这样的环境里,李宇建立起了稳定团结的亲戚邻里关系,有了归属感,享受着家庭的关爱。
【优势】 在家庭成长的孩子能感受到最原始的亲情关怀,有利于孩子心理健康成长。同时,家庭传统的社会资源也能成为孩子以后走入社会的资源。
【劣势】 家庭寄养普遍存在隔代教养的问题,由于年龄差距太大,隔辈的教育理念很难跟上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探索模式之二:学校半集中供养
【个案】 和超,陇川县某小学学生,13岁,父亲因艾滋病过世,母亲改嫁。2006年进入该校念书。
2005年9月,该小学在教育系统内首次尝试建立艾滋病致孤儿童半集中供养模式。浩德国际儿童服务中心与该小学签订了3年的项目合作协议,实行一对一的救助。在这里,和超和普通孩子没有区别,他可以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免费吃住。每个周末,他的资助人万叔叔都会来接小和超去家里,跟叔叔家的小弟弟一起玩。
【优势】学校作为教育承担单位,有固定的师资资源、校舍资源,教师素质相对较高,在发挥教育功能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分担了民政部门因为人力资源紧缺可能带来的救助不及时,并避免艾滋病致孤儿童可能出现的辍学问题。
【劣势】 然而,这种方式让艾滋病致孤儿童脱离了他的家庭,使他们缺乏亲人照顾和家庭的温暖。
探索模式之三:社区帮扶寄养
【个案】 刀小伟,瑞丽市一名10岁傣族小男孩,父母双双因艾滋病过世。去年起一直由伯父代为抚养。
据小伟所在村的村支书介绍,小伟父亲共有8兄弟,家家都会常常去看小伟,送吃的送穿的。与此同时,社区里还有不同的小组织(指傣族的民间组织,如姑娘头、小伙头等),也常来关心小伟。瑞丽市民政部门在傣族社区主要依靠家庭寄养和社区关爱的方式对艾滋病致孤儿童进行救助安置。其中,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常规的救助工作,其他关爱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工作依托村委会展开。
【优势】 同一社区内,人们生活上互相关照,邻里关系和睦,有利于孩子从小培养属于自己的社会资源。
【劣势】 社区关系不能替代教育资源,宽泛松散的社区关爱很容易导致孩子学习松散,不利于孩子集中接受教育。
探索模式之四:国际救助模拟家庭
【个案】 谭薇薇,潞西市一名7岁艾滋病致孤女童,父母双双因艾滋病过世。在市民政局的帮助下,她进入了由美国妈妈组织支持的“关爱之家”。在这里,有两个由中心聘请的工作人员模拟父母的角色照看她的所有日常生活和学习,提供给她家庭式的环境和学习的条件。谭薇薇的基本生活开支由民政部门保障,“家长”的工资、孩子教育、场地租金等则由合作机构支付。
【优势】 分担了经济贫困家庭照顾亲戚遗孤的责任,从居住环境和学习条件来看,儿童本身也能享受较好的照顾。
【劣势】这里的孩子离家更远,接受的文化和生活习惯也更加脱离本民族的传统。一旦合约期满后,这些儿童将要面临重新选择和重新适应的结果。(文中艾滋病致孤儿童均为化名)
记者 戴川 黄雪飞 摄影报道
来源:云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