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韶林 通讯员 曾国涛) 长沙某高校法律系学生符某,到本市一家基层法院实习时,竟两次将贼手伸向法官,在办公室内盗走一位法官2.8万元港币和6500元人民币。符某自恃反侦查能力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最终未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目前,符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6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许,天心公安分局青园派出所接到一位法官报案,他存放在办公室
警方查明,2006年12月26日,符某利用实习生身份之便,用钥匙套开了受害人的抽屉,盗走了其放在抽屉内的2000元港币。在提心吊胆过了两天后,符某见无人发现,再次潜入案发办公室打开抽屉,盗走存放在内的2.6万元港币和6500元人民币。随后,他将全部赃款存入银行。他本以为此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料迅速落入了法网。 (红网-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