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生冒充警官诈骗被抓 坦言会判10年以下
2006-12-31

行骗被抓法学本科生“自我定刑”

冒充省公安厅工作人员骗取5.5万,戴上手铐瞬间坦言“我的行为能判10年以下”

本报咸阳讯(记者刘燕)一名即将毕业的法学专业本科生,竟然冒充省公安厅工作人员,以“帮人调动工作”为由,一年中三次向受害者诈骗5.5万元。

当民警在犯罪嫌疑人燕某就读的大学抓到他时,熟背法律条文的他平静地说:“我的行为能判10年以下。”

2005年6月,还在西安某高校法学专业就读的燕

某回到兴平姐夫家中。在和姐夫一亲戚闲聊时谎称自己在省公安厅工作,和厅里不少领导关系都不错。兴平某单位职工杨某得知这一信息后,便寻思着能否托燕某调动个好工作。一个月后,杨某找到燕某说明此事,燕某满口答应可以把杨某调进咸阳市公安局给领导开车,让杨某拿1万元作为活动经费。

不到一个月,1万元花光了,燕某再次找到杨某,以费用不足为借口,又索要了3.5万元。钱到手后,燕某从此消失,留下的手机号也一直关机。直到今年7月,消失一年多的燕某突然给杨某打电话,声称省上要招公务员,他可以找关系,让杨某再给1万元就能办好。在省公安厅门口见面时,杨某多长了个心眼,要看燕某的警官证,无奈之下燕某只得拿出身份证应付。已经存有戒心的杨某担心受骗,将其身份证号码和地址悄悄写到了燕某亲手写下的收条上。

拿到钱后的燕某又消失了。今年8月份,杨某向兴平市公安局报案。根据杨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警方很快找到了燕某就读的学校。12月20日,燕某在学校被警方抓获,在戴上手铐的一瞬间,精通法律的燕某竟平静地说:“我的行为能判10年以下。”

昨日上午,在兴平市公安局公开处理大会上,燕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除燕某外,此次公捕大会上,还有39名犯罪分子被公开处理。[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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