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明年起可领“尊老金”
每年敬老日前上卡
js.xhby.net 扬州时报 2008-12-15 10:56:47
新华报业网讯 市老龄委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公布了《市区高龄老人发放“尊老金”的实施细则》,明年起实施“尊老金”制度,市区90岁及以上老年人都可领到“尊老金”。
●90岁以上老人“尊老金”最少600元
根据实施细则,凡户籍在市区的90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尊老金”发放范围,其中90—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600元(每月不低于50元)的“尊老金”;10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
不低于150元的“尊老金”和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慰问金。每年的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凭老年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居)委员会,填写《扬州市90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审批表》。
●“尊老金”每年敬老日前上卡
乡镇(街道)老龄办于每年“敬老日”(即重阳节)前将“尊老金”以打卡形式如数发放到每一位老年人手中。其中6月30日前去世的老年人发放半年的“尊老金”,7月1日及以后去世的老年人发放全年的“尊老金”。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慰问金”在敬老日走访慰问时发放到老年人手中。
●申请后需公示5天
细则规定,村(社居)委员会对老年人填写的《审批表》进行审核,并在辖区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乡镇(街道)老龄办。发放时,须手续齐全,原始凭证真实,实行资金的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记者 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