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海鸥和父母在一起
一个面临死神威胁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应该怎样去面对呢?玉山县30岁的蔡海鸥在患上尿毒症后,毅然决定:身后要无偿捐献器官。11月27日,记者在 玉山县城十字街428号,找到了这位靠做临时工生活的坚强女性,了解到有关她的情况。
孕检查出患了尿毒症
今年31岁的蔡海鸥,家住玉山县临湖镇坊头村,目前租住在玉山县城十字街。蔡海鸥告诉记者,2003年,他经人介绍,与在乡政府工作的前夫结了婚。婚后有过一段短暂的甜蜜生活。2005年,蔡海鸥怀孕了。在一次正常的孕检时,医生发现她的尿常规中居然有3个“十”(阳性),后经专家确诊为尿毒症。
蔡海鸥告诉记者,当时医生初诊为慢性肾炎,并警告过她,要她把腹内的孩子引产,以减少肾脏的压力,不然会危及性命。但考虑到丈夫是独子,她还是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孩子出生后,因病情变化较大,她开始了漫长的求医生涯。
父亲陪女儿四处求医
蔡海鸥的父亲蔡兆银,原是上饶铁路电务段职工,今年65岁的他,听说女儿患上尿毒症后,几乎是天天落泪。但为了救女儿,他独自陪着女儿到上海、南京一些有名的医院救治。蔡海鸥告诉记者,在南京看病期间,她看到和她同住一室的病友丈夫,悉心照顾妻子,心里暗自流泪,为了排遣心中的痛苦,她爬到房顶大声地歌唱。
让蔡海鸥感到安慰的是,每次外出治病,父亲都陪着她,对此她从心里感激父亲。
筹治疗费母亲捡垃圾
据蔡兆银介绍,女儿查出患上尿毒症后,就住回了娘家。为了便于女儿治病,他和老伴商量,在玉山县城十字街428号租了两间房子,每月租金150元。
蔡兆银告诉记者,他每月有1000余元的退休工资,本来可以让自己和老伴安享晚年。但女儿得病后,3年来先后花去了20多万元医疗费。如今,女儿每天的医疗费要160多元。为了筹集女儿的医疗费用,蔡兆银到十几里外的一家活性炭厂当门卫,一天工作12个小时,每月工资800元。母亲江水花每天早上5点多钟起床,为一家米厂的老板做饭,每月650元的工资在她看来已经很不错了。但为了多一点收入,江水花利用下午上班空闲的3个小时时间,上街捡矿泉水瓶等垃圾,这样下来,几个小时也能增加四五元钱的收入。
回报社会无偿捐器官
10月27日,记者见到了脸色蜡黄的蔡海鸥,但她灿烂的笑容让记者感受到的不是她的痛苦,而是她那快乐向上的人生态度。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如果自己的生命终结了,把身上有用的器官,捐给需要帮助的人,也是件幸福的事情。”蔡海鸥告诉记者,她生病以后,社会上好心人士为她捐了6000多元的善款,这件事一直让她很感动。
“听了女儿要捐献器官的想法后,我们死活不同意,但女儿一直努力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最终还是被女儿说服了。”蔡兆银告诉记者,女儿面对死亡、面对不幸能够这么坦然,这也让他和老伴感到宽心。
“从痛苦中走出,我不再把自己当病人,也从不在别人面前说自己是病人。有一天的时间就好好地活一天。”这就是绝症患者蔡海鸥的“生死宣言”。
红十字会同意办手续
记者联系上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刘春英。刘副会长对蔡海鸥的举动表示感谢,并表示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办理手续。据介绍,捐献遗体者只要有捐献的意愿,经家属签字同意办理相关手续,身后事宜将全部由省红十字会处理。 (记者 姜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