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调整奥运奖金标准 新残疾运动员多得一半
2008-11-22 14:33 来自: 雨菲
体坛网讯 据《联合早报》报道,在新加坡博彩管理局对“运动员成就奖”(Athlete Achievement Awards)的奖金数额作出调整后,在北京残疾奥运会夺得奖牌的新加坡选手叶品秀与陈雁仪,21日双双接获比原定数额高出一半的奖金。
9月15日,叶品秀在颁奖仪式上。当日,新加坡选手叶品秀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S3级女子50米仰泳决赛中,以58秒75的成绩获得冠军。
在调整之前,残奥金牌、银牌与铜牌得主可获得的奖金分别为10万、5万与2万5000元。经过修订,总奖金的75%将归选手本身,而新加坡残奥理事会将获得其余25%的奖金。个别奖牌得主获颁的奖金也提高到15万元(金牌)、7万5000元(银牌)和3万7500元(铜牌)。
另外,“运动员成就奖”奖金原本由新加坡博彩管理局赞助80%的数额,其余由新加坡残奥理事会支付。但经修改后,新加坡博彩管理局将负担奖金的全数。
在残奥游泳赛上为我国夺得1金1银的叶品秀,以及勇夺两枚马术铜牌的陈雁仪,在21日晚的庆功及颁奖礼上先后从新加坡残奥理事会主席陈裕成手中接获奖金支票。
叶品秀受访时表示,重点不在于奖金数额,而是奖励计划为我国残疾运动员所起着的鼓舞作用。叶品秀补充说:“有关奖金的新闻,也使到更多国人认识我国的残疾运动员。”
陈雁仪则希望有那么一天,新加坡残疾运动员将与奥运选手们获得同等的肯定。她说:“在英国,当地人对残疾运动员和身体健全的选手是一视同仁的。”
21日出席颁奖礼的也包括白沙榜鹅集选区议员张有福和柏默。柏默受访时表示,奖金是选手们应得的。至于未来残奥选手的奖金数额是否会和奥运选手相等,他说:“我当然是希望会有那么一天到来,但这不太可能实现。因为残奥的规模远远不及奥运,因此相对而言,奖金也较少。但我相信我们还能为残奥选手争取更高的奖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