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满65岁免费乘公交逛公园
qhnews.com 新华网 2008-10-15 11:05
昨天(7日)是重阳节,北京市老龄办发布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多项针对老年人出行、休闲、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措施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将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游览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可享受每月100元至200元津贴。
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宝全介绍,《办法》历经两年修改最终制定完成,并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出台。《办法》的优待对象为具有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并对65岁以上年龄稍高的老人给予了更多优待项目。《办法》提出了包括生活服务、文体休闲、医疗保健、养老扶助和维权服务等方面共11条优待内容,针对当前老年人呼声较高的免费乘车、游览公园和享受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惠老问题都予以了规定。
《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的发放今年已开始实行。《办法》实施后,原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敬老优待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未来3个月内,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协商,制定优待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各区县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的优待办法。
据介绍,截至去年年底,本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10.2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58.8万人。本《办法》的实施将意味着近160万名老人可享受免费乘公交车及游览公园等风景区。陈宝全表示,优待办法实施所需经费每年约需一亿元资金,这笔经费将实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同时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相关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