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农村老人难言之痛
news.QQ.com 2008年10月08日09:03 水母网
随着社会进入老龄化,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已不罕见,即便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上面还有八九十岁的老父母。发生在牟平观水的一起案例告诉我们:农村老人如何赡养父母,也成了一个必须关注的社会问题。
昨天是老人节,下午1时,一起八旬老母状告年近七旬儿子的赡养案件在牟平法院观水法庭的调解下顺利结案。通过这起纠纷,年逾八旬的老母亲吴某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年近七旬的儿子祝某也在法官的教育下懂了法,知道赡养父母是自己的法定义务。
吴某今年84岁高龄,自己的大儿子祝某也年近七旬。近几年来,由于年龄大了,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祝某也过起了靠子女赡养的日子,不懂法律的他认为,自己还要靠子女赡养过日子,没有义务再赡养自己的老母亲了,因此,就不再对自己的母亲尽赡养义务,而是由其他弟妹代劳,这种行为引起了母亲和其他弟妹的强烈不满。最终,老母亲将祝某和其他4个不孝子女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
母子纠纷发生之时恰逢重阳节来临之际,法官了解到,祝某不尽赡养义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不懂法,因此法官特意召集双方在重阳节进行庭外调解。调解时,由于双方关系没有实质性的矛盾,承办法官就借重阳节为母子俩沟通感情。从一个母亲含辛茹苦抚育子女长大成人的艰辛和老伴过世后精神上的空虚,到儿子之前所尽孝道以及目前经济暂时的窘困,对双方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
一番话过后,年迈的母亲原谅了儿子,儿子祝某愿意达成赡养母亲的协议。
【现象分析】
人人都会变老,养老的问题不可回避。上面仅是农村赡养老人问题中的一个案例,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频频发生。为什么不尽赡养义务多发农村?记者进行了调查分析。
分家不公成不赡养借口
目前,由于农村很多家庭仍延续了分家产的习惯,有的子女就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尽赡养义务。有的子女甚至把赡养义务与所分得的家产挂钩,强调“多分多赡养,少分少赡养,不分不赡养”。
福山区门楼镇75岁高龄的王大爷因患脑血栓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理;老伴杨某因瘫痪,常年卧床。老人的6个子女中,有5个都能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唯独小儿子以老人未出钱给其盖房子和办婚事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多次向其索要赡养费未果,便诉讼到来镇上巡回接访的法官。
为方便老人诉讼,法官特案特办,很快为老人办理了立案和缓交诉讼费手续,并在村委大院就地开庭调解。从老人面临的困境到为人处世的道德,从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到知法犯法的后果,法官们终于使王大爷的小儿子认识到了错误,也给旁听的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普遍被忽略
赡养老人重物质轻精神,是当前社会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
有的子女认为,只要老人吃饱了穿暖了就行,顾及不到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也有的子女实施分开赡养,让老人与配偶长期分居;还有的子女干涉老人晚婚,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老不正经”;甚至有的漠视老人合家团圆的愿望,不给老人与子孙团聚的机会,让老人在寂寞中度日。
高疃镇的刘老汉因其儿子未尽赡养义务诉至福山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儿子每年付给赡养费1400元,并凭单据承担三分之一住院费用的协议。由于其儿子长年在外跑运输经常不在家,法官们就先对其妻子进行教育,讲明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当儿子从外地回来后立马找到法官认错,并让法官陪同一起到父亲家里。
当刘老汉见到了儿子和孙子回家时特别高兴,说自己并不是缺这俩钱,主要因为他们总是不回家,也不让孙子回家看看,一气之下才将儿子告上了法院。当儿子把赡养费送给刘老汉时,老人转手就给了孙子,一家人的误会顿时烟消云散。
家庭矛盾阻碍履行义务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难免出现一些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看起来是些小事、琐事,但处理不好也会影响赡养义务的履行。
福山区的李老汉已经80多岁了,俩儿子因分家时的房产争议与老人产生矛盾,一直不认爹、不赡养。老伴去世后,孤单的李老汉生活十分艰难,每当想起两个不孝之子,就特别伤心,经常是以泪洗面,曾想用上吊方式了此一生。为化解家庭矛盾,让李老汉安度晚年,法官多次找其儿子和媳妇摆事实、讲道理,做说服教育工作,最终使家庭矛盾得到缓和。两个儿子各自按50%为父亲交纳生活、医疗等费用,李老汉目前安居在敬老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