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专家提醒:灾后心理援助应避免无心造成的心理二次伤害
2008-05-1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王薇)“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短短几分钟,美丽的家园成为瓦砾,无数鲜活的生命终止了呼吸。面对家园的坍塌、至亲逝去,触目惊心的场面不仅使幸存者,连同每一个亲历现场的救援者、志愿者在心灵上同样承载着巨大的压力,甚至会留下阴影。

    此次灾害中,幸存者和参与救灾群体的心理问题受到空前关注。心理专家提醒:灾后心理援助应避免无心造成的心理二次伤害。

    北京今雨来心理研究中心的心理专家林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目前到灾难现场进行心理援助的除了心理学专家,还有很多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和社会志愿者,一些人在心理援助方面并没有实践经验,特别是缺乏突发性灾害心理干预方面的经验,这些都容易因为无心而给受援助者造成二次心理伤害。

    林松介绍,灾难过后的抑郁、悲伤、恐惧等消极情绪属于正常反应,大部分人会在生活恢复后慢慢康复。

    灾后心理危险期为事发后的3个月至1年,部分受灾群众易患上的心理疾患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心境障碍(包括抑郁发作)、适应障碍、居丧障碍、心理郁结导致物质依赖(如酗酒等),甚至有可能产生自残或自杀行为。

    林松说,灾难过后早期的心理援助能起到缓解压力、疏泄情绪、危机干预的作用。心理援助者应注意以下几点:受灾后大部分人会排斥自己有心理疾病,在谈话中援助者应尽量避免使用让对方感到自己心理有病的暗示词语以及与治疗、心理疾病、精神医学、精神疾病相关词语等。

    心理援助的谈话支持宜渐进引入,避免援助者主动谈及当事者家人生死和直接询问心理伤痛;卸掉自身是拯救者的身份,与幸存者深度共情,避免说空话,如你要坚强些、至少你还活着等;避免反复对同一人进行各方面的问卷调查或心理调查。

    当受援助者哭诉时要肯定其正常的感受和反应,不要阻止哭诉,适当引导悲恸者疏泄情绪;对受援助者在应激状态下出现的丧失理智的行为,应谅解,给予耐心陪伴,适当劝解面对现实。

    对有的患者出现不堪忍受、拒绝合作的行为,应有高度的同情心,体贴宽慰患者;为防止悲恸情绪的传染和强化,对于丧亲的幸存者尽量避免团体心理互助。

    林松指出,如同止血急救,早期的心理援助只是突发性事件下的心理危机干预,受援助者的心理创伤则需要心理专家长期持续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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