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11月26日,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回复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该所为81岁的双江镇占地移民熊兴珍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为熊兴珍索要回移民款7000元。
1997年8月14日,熊兴珍开始与幺儿陈帮前一家四口共同生活,五人均系新县城占地移民。2002年11月28日,陈帮前与双江镇政府签定了《三峡库区云阳县新县城占地移民安置销号合同》,并于同年的12月26日领取的移民安置款共计为87951.10元,其中,熊兴珍应领取的移民安置款为14834.67元。2006年3月,陈帮前因病逝世,熊兴珍便独立生活。
为了索要自己的移民安置款,今年7月17日,熊兴珍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龙脊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该所两位律师立即投入了调查取证、撰写民事诉状、到法院立案等工作中。10月9日的庭审中,两位律师据理力争,尽最大努力维护好熊兴珍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儿媳一次性给付熊兴珍7000元移民安置款。 (郭可明)
编辑: 歆纹 来源: 华龙网 2007-12-03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