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方面抽样调查显示,有近20%的助学贷款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贷款违约情况。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已经表示,将会同银行对严重违约学生实施公示制度。笔者认为,针对大学生欠贷问题,社会还需要更多的策略和手段。
有关方面在回应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过高问题的时候,说人们要量力而行,言下之意就是“你没钱就不要去上大学了”。这样的说法肯定要招致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教育应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政府也要想办法尽可能保障人们享受到这一权利。在其他基本权利方面,包括就医、法律保障等,相关机构都不能简单地说,你没有钱治病,就自己捱着;你没有钱打官司,就别去法院。这一类似的逻辑,都缺乏基本的人道关怀。现代社会通过福利和救济制度来保障人们的基本权利,让最底层的群体都能够感受到公共关怀,不至于陷入绝境和绝望。
也因为这个原因,一些城市对低保家庭子女的非义务阶段的教育也提供优惠政策;而助学贷款是覆盖面更广的教育福利。助学贷款可以帮助那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自立意识非常强的学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出身寒微的学子的教育经费问题。但是,现实中依然存在银行兴趣不大,设置程序复杂的问题;一些贫困生的观念也有待改变,往往是那些对未来有良好预期、自信的学生才更乐意贷款。如何发挥助学贷款的积极作用,还是有待破解的问题。
贷款合同是商业契约,到期还钱,天经地义。事实上,对欠贷学生仅仅采取公示,约束力量是非常有限的,总有些人不在乎别人的道德眼光。软约束更严重的后果是,当拖欠甚至不还越来越多,银行就会承受损失,银行就没有执行助学贷款的动机,银行会在助学贷款方面设置越来越苛严的门槛,也就是说,贷款助学的通道就会越来越窄。
显然,银行完全可以采取更严密的管理和更严厉的措施,可以通过收取滞纳金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笔者认为,为了保障助学贷款良性而持久的运转,确实有必要采取刚性的手段来约束。
与此同时,有关方面也应该更多地了解大学生欠贷不还的一些更深层的问题。大学生欠贷不还,绝不仅仅是大学生的诚信问题。一方面,大学生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困难,刚刚就业的时候收入也相对较低,同时,生活必需的支出压力很大。所以,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可以更灵活一些。如果贷款大学生在毕业后面临其他困难导致经济恶化,社会应该还有其他的救助途径。
高校在教学设置方面,也可以更灵活,允许半工半读,毕业期限不要定得太死等,赋予大学一个自助上学的灵活空间。高校可以通过奖学金等方式,既鼓励学生学习上进,也提供一条解决教育经费的途径。事实上,很多企业或社会机构,都是乐意为大学生设置奖学金的。另外,我们也呼吁更多有眼光的企业,为那些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优秀大学生偿还债务,这也将激励贫困大学生在学业上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