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税减半收
2007-09-10


海南经济报 hnjjb.com 2007年9月10日 09:03 

 
  本报讯(记者 苏桂除)9月5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问题的通知》,对我省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均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悉,我省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具体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该通知自2007年7月1 日起执行。
 
作者:苏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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