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8日召开的湖北省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湖北将采取省级资助、地方投入、社会力量支持等办法筹集 资金,支持各地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国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基本实现所有县、市以及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一所独立或综合性的,集养护、康复、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
湖北省还将逐步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试点,加大为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三无”老人、高龄老人、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等特困老人的养老服务工作力度。同时,制定和完善“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福利服务设施,逐步形成高、中、低多种档次并存,政府主办和社会兴办共荣的福利机构建设格局,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湖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张晨介绍说,通过多方努力,力争到2009年前基本实现全省“三无”老人自愿集中供养目标。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