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34%。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其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为:视力残疾1233万人(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24.1%),言语残疾127万人(1.5%),肢 体残疾2412万人(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6.68%),精神残疾614万人(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16.30%)。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等16个部委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调查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北)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