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龙江省残疾人总数约为218.9万人,占总人口的5.72%,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全省残疾人口增加了102.1万人,肢体残疾比例上升,视听和智力残疾比例有所下降。这是该省最近完成的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的结果。此次孤独症首次被列为精神残疾,纳入黑龙江精神病防治“十一五”实施方案。
据悉,精神残疾与其他残疾类别相比,比例虽然不高,但较1987年第一次残疾人调查时增幅较大。1987年黑龙江省精神残疾者为5.26万人,本次调查结果为13.7万人。专家分析说,精神残疾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口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增多,与老龄化相应的精神疾患,如痴呆、器质性精神障碍等“水涨船高”。此外,孤独症儿童加入到精神残疾行列。为此,该省已着手建立了省级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
此次调查还发现:肢体、视力、听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比例上升;智力残疾人口总量减少,比例下降。此外,工伤、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增加,也导致了肢体残疾人数增多。智力残疾人数量的明显下降则主要归因于人们营养条件的改善,优生优育、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以及补碘、改水等干预措施。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