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条例》今年5月1日实施,北海市在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走在前头
林高沙经营一个“助残爱心亭”
南宁晚报讯 (本报记者 吴福大 文/图)在北海市广东路,从路边的“助残爱心亭”内伸出一只小手,残疾人林高沙一边与顾客打着招呼,一边麻利地将饮料递给对方。北海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政府特别设置“助残爱心亭”。
《残疾人就业条例》即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广西各地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如何?4月17日,自治区残联组织的新闻采访团首站来到北海市。在北海市广东路八中斜对面,肢体残疾人林高沙一脸笑容,现年44岁的她,1998年因企业倒闭而失业,一直没找到工作。2004年5月,在北海市残联和家人的帮助下,她在“助残爱心亭”里重新上岗了。
“一个月下来可以赚到一千多元。”林高沙说,她的爱心亭上午9时开门,一直营业到晚上11时。北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邓克刚说,自治区政府于2003年初把北海市作为设立爱心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试点城市。2004年5月,30个“助残爱心亭”在北海市中心地带设立起来了。目前经营爱心亭的残疾人当中,有肢体残疾人24名,听力言语残疾人2名,智力残疾人2名和视力残疾人2名。
北海市共有约8万残疾人,这些爱心亭所能安排的残疾人,也只是“凤毛麟角”,那么,如何大范围地促进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呢?邓克刚告诉记者,北海市在全区率先开展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作,以前由残联上门催缴保障金时,一年只收得40多万元,而去年地税代收保障金征收到了480多万元保障金。保障金增加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会也就多了起来。
来源:南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