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北京市政协委员邹义壮提出,政府应建立公益补偿金制度。
邹委员在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提交提案指出,现实生活中,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相当一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一旦发生伤害事件,根本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往往得不到任何赔偿。
邹委员指出,根据卫生部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精神疾病患者约有1600万人,还有约600万癫痫患者,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据北京市卫生局报告,目前,北京市需要服药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数为12105人,2004年的数字表明,已服药的精神病患者数仅为3634人,占30%。也就是说,目前本市高达70%的精神疾病患者处于医疗管理失控状态。
据卫生部门统计,2004年精神疾病患者发生伤害他人和引发各类事故达60多起,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精神残疾人)伤害儿童事件,留下了惨痛的教训,去年全市发生精神疾病患者严重肇事事件207起。
精神残疾人属于特别的困难群体,基本上无法就业,主要靠父母和家庭保障,大部分精神残疾患者的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精神负担沉重。
为此,邹委员提出建议,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应该可以享受免费服药救助政策。同时还应该建立公益补偿金制度。一旦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其本人及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向市、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补助,弥补受伤害者的损失,具体办法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
来源:法制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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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据部分地区调查结果推测:中国目前至少有一亿人患有各种精神障碍疾病。全国不足二万名精神科医师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结果显示:各类精神障碍的患病率为百分之十四点零四,女性明显高于男性,农村明显高于城市。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日电(记者曾利明)“根据中国部分地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推测:目前至少有一亿人患有各种精神障碍疾病,我们虽已重视精神疾病的基础研究,但还缺乏对庞大患者群体的临床治疗和服务”。这是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周东丰教授今天对中国内地精神病学状况的基本评价。
她在此间举行的“世界精神病日”专家座谈会上称,精神疾病已成为中国严重的疾病负担,精神卫生服务需求量非常大,全国不足二万名精神科医师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为此,她建议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学会在推动学术交流、培养人才的同时,应尽快开展一次全国性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摸请“家底”,提出对策。 <全文>
2006 年10 月26 日《深圳特区报》“鹏城今版”(B3版)刊发了题为“家人强制送院朋友要求放人”的文章,讲的是一位深圳女性的妈妈、姐姐和大哥认为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上周末将她强制送到广州某心理医院,她在院内借一位病人家属的手机给她的朋友打电话求救。她的朋友赶到这家医院,“要求医院放人,却遭拒绝”。
文章说,这位律师认为院方对她的确诊和会诊是在入院之后,但收治精神病人难道不应该在入院前确诊再行动吗?她强调,这样得出的会诊结论有“主题先行”的嫌疑,并不足以采信,有必要由各方邀请专家再进行一次联合会诊。另外,关于精神病人收治的立法目前存在漏洞,这为她的遭遇埋下伏笔。
律师提出了貌似有理的“理由”,记者似乎同情她被强制送院的遭遇。她的朋友、这位律师和这位记者的言行,在精神卫生专业问题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问题方面有“触网”之嫌,而其积极的一面是,无意与有意之中触及了中国的现实缺陷:中国还没有精神卫生方面的立法。 <全文>
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来自河南的人大代表郝萍和重庆的韩德云,尽管职业不同,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但他们的议案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议题:加快精神疾病卫生的立法工作,尽快出台中国的《精神卫生法》。作为大夫,郝萍每年都要参加由国家组织的专家医疗队,为贫困农民和城镇低保户进行无偿的医疗援助。她说,目前除了极少数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住院治疗外,绝大多数只能在家里接受治疗和看护,他们被关锁和受歧视的现象普遍存在,境遇十分悲惨。
据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的保守估计,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在一亿人以上。其中大约1600万的重症患者中,只有20%到医院就医,另外80%流散在社会中,得不到有效的治疗。
“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韩德云说,“精神病患者引起的伤人毁物事件,给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威胁和危害都很大。”
“其实,近些年来精神卫生立法一直没有走出‘两会’的视野,每年相关的议案和提案都有几十份。”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说,“因为,这不仅有助于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和遏制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的发生,更关乎全国13亿人的精神健康和整个社会的心理和谐。”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