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图]
2007-03-15

  


  泰戈尔在诗中写道:“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诗人看来,生命的结束就如其开始,是一种至美的境界。求生是人类的本能,谁也不愿意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但是,如果一个生命只剩下痛苦,苟延残喘是否就等于尊重生命?有朝一日,艰难的生,还是安宁的死,是否将只是一个决定?我们有没有终止一个痛苦生命的权利?
  她,从出生起就得了一种被医学界称之为“超级癌症”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如今,她全身肌肉萎缩,一半以上的骨骼变形,丧失全部吃、喝、拉、撒、睡的自理能力。她叫李燕,一名身患重病28年、想通过全国两会代表帮她提交《安乐死申请》议案的女孩。她把这个愿望发到了央视《新闻调查》主持人柴静的博客里,她说:“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3月13日,一个重症的宁夏女孩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关注。这个身患重病28年的女孩想通过全国两会代表帮她提交《安乐死申请》议案,“安乐死”这个敏感的话题重新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作为李燕求助对象的央视《新闻调查》主持人柴静,14日再度在博客中发表文章,表达对“李燕事件”的观点。柴静在文章里这么写道:“今天,在这里,所有人,医生,律师,学生,孩子……他们写下他们的意见。他们并不仅仅是在讨论一个立法的问题,而是参与一个人的生命。”一些网友对李燕的决定表达了理解和支持,更多的网友则是想尽办法地劝她好好活下去,“别放弃”。
  截至3月14日晚10时,新浪网关于此话题的调查中,有92.2%的人表示支持李燕安乐死,有72.88%的人表示患了绝症愿意安乐死。
  丧失全部自理能力
  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就是说,她的肌肉吸收不了养分,最终导致肌肉和各种器官萎缩。4至6岁双腿瘫痪,11岁坐轮椅,11至13岁左大臂小臂瘫痪,至23岁右大臂小臂瘫痪,26至28岁全身瘫软加重坐立比较困难。到现在,她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弹,丧失全部吃、喝、拉、撒、睡的自理能力。“我吃饭妈妈喂,我上厕所妈妈抱,我睡觉她要一夜给我翻十多次身。”
  28年,她就是这样活下来的。
  她说她有信心活到40岁,但是她恐惧,“我必须死在父母的前面,否则我的生活会很惨,我会变得很脏、很臭、很难受,而且我那时候的生活限制要比现在的限制多上百倍千倍,我承受不起更不想那样的死去,我很恐惧活着等死……”
  无法自杀只能饿死
  她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助她提交。
  “因为这不仅仅解决了我一个人的痛苦,还有跟我一样或是比我更痛苦更无奈的人,也就会解脱了。”
  有人问过她:“如果安乐死立法失败了怎么办?”她说:“只要电脑不坏,只要手指还能动,我就决不放弃。”如果还不行呢?她说她会想办法死,但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饿死,“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活动的能力去用一些器物把自己杀死。”
  2006年8月19日,她在日记里写道,“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咬着筷子敲击键盘
  她坐在轮椅上,头发清洁,向陌生人微笑,还学会了画画——虽然画一朵花要用5个小时(右图)。她的留言是咬着筷子敲在键盘上的。
  在与李燕对话时,李燕说话很有礼貌,而且总会带着一丝轻轻的笑意,声音也清晰明朗,实在让人无法相信她是一个希望结束自己生命的人。笔者称赞她“很乐观”,李燕的回答却令人感到些许的心酸——“除了乐观,我还能怎样?”
  她的博客名叫“无处可逃”。
  她写到宁夏日报的一名记者采访过她,他发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样做,对父母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
  她说:“我一下被问得张口结舌,无言应对。我这样做是不负责任,但我如果不这样做以后我该怎么办呢?谁能告诉我?到父母80岁的时候或是去世了我怎么办呢?”
  她让他回去做一个游戏,在床上一动不动地躺24个小时或是一动不动地坐上24个小时感受一下那种滋味后,然后再来采访。
  她说:“人有生的权利,也有死的自由。”
  愿把遗体捐给国家
  她在文章里写到过她的一个表哥,也是瘫痪在床上,母亲去世后,他只能在父亲出门的时候被锁在家里,靠坑头的硬饼和冷水活着,在那篇文章里她详细地写到了他死时的情景。
  在这种恐惧下,2003年,她曾经5天没吃饭。她妈妈在她的床前哭了3天3夜,她才开始吃饭。
  “父母在这28年来寸步不离的陪伴着我,忍受着病魔带给他们的极大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可是,父母也已是花甲之年,老了抱不动我了,离开了父母我就是离开了天堂,生不如死。”
  从那之后,她想到安乐死:“我想在我还能坐立、语言还没有丧失之前,申请安乐死,并把身体上能用的器官,遗体都捐献给国家进行医疗研究。”
  母亲从痛哭到默许
  如今,李燕的父母都已经60多岁了,现在退休在家。当得知女儿的决定后,母亲曾长时间痛哭,后来还专门跑到养老院去看,希望能为李燕找到出路。现在,李燕说母亲已经默许了自己的决定。李燕的母亲说:“李燕非常坚强,但她离不开我,不可能有人能做到像我这样照顾她,所以我现在不反对她了。”
  对话
  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记者:安乐死很有必要吗?
  李燕:是很有必要的,不仅解决了我的痛苦,还解决了父母的困难。
  记者:大家会帮你,会资助和帮助你的。
  李燕:朋友代替不了我妈妈,父母才是世界上唯一的。我怕我以后得不到像妈妈这样的照顾。如果是朋友,我肯定会不好意思,而且对他们来说是个拖累。妈妈就像照顾婴儿一样照顾我,我现在连拿一张纸的能力都没有了。
  记者:议案真的下来了你会不会后悔?
  李燕:不会后悔,我想做第一个实施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记者:我们怎么做才能让你放弃这个念头?
  李燕:只要我的病没有变化我就不会放弃。
  记者:对其他有安乐死想法的人你有什么建议?
  李燕:不要擅自选择,要珍惜生命。
  日记
  “找个有尊严的死法”
  2006年3月15日:生命倒计时
  我的生命从现在起该进入另一种境界的倒计时了。我把申请安乐死的准备材料基本准备好了:遗嘱、安乐死申请、讨论议案……就差寻找合适并且愿意帮助我的人了。
  2006年7月21日:惨死的哥哥
  我好像亲眼看到了那个残酷、可怕的场景一样;黑暗的窑屋的炕上趴着浑身散发着恶臭,满脸泪痕,微弱的气息呻吟惨叫的哥哥,却没人听得到,更无人能帮他。我后悔,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把这封信发出去,也许,哥不会死的那么惨,那么的没尊严。
  2006年11月26日:有尊严的死法
  昨晚,第六套《佳片有约》栏目播放了一部西班牙电影“深海长眠”,主人公的想法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安乐死,想求得一份能给自己尊严的善终的方式。

  链接
  “安乐死”面面观

  “安乐死”一词(euthanasia)源自希腊文,其原意是“无痛地、仁慈地处死”或“尊严的死亡”。安乐死,在几乎所有国家从“非法”到获得默许乃至合法,都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在我国,虽然从1988年到现在关于“安乐死”议案一再有人提出,但一直未曾得到回应。
  日本:
  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安乐死国际会议”,在其宣言中强调指出: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之死”。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有条件承认安乐死的国家。
  美国:
  俄勒冈州,美国唯一允许在医生协助下实施安乐死的州,1997年相关法律正式生效,截至2004年,208名俄勒冈人选择了安乐死。
  澳大利亚:
  北部地方1995年6月16日通过一项法案,批准符合特定条件的安乐死,1996年7月1日正式生效,类似法案由此被传播到其他省份。
  哥伦比亚:
  1997年5月20日哥伦比亚宪法法院判决,对明确表示意愿的晚期病人实施安乐死合法。但是每个案例必须单独裁定是否适用这一法案。
  据《信息时报》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