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弃医院” 为何无人想到临终关怀?
2007-02-16

患病的儿子将身患绝症的老母亲送入医院3天后不辞而别,仅留下一封写给母亲的信。

   去年发生在济南的这起“绝症老人被弃医院”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一些带有制度性的矛盾也由此而进入公众的视野。后来,那位将母亲“遗弃”在医院的儿子,曾在北京试图“卖肾救母”,种种事实表明,用孝与不孝的标准根本无法评价这位儿子的行为。在“新华视点”记者的笔下,“农民缺乏有力社会保障”的现实问题被尖锐提出,迫切需要建立覆盖全民的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令人深思。

    但是,透过诸多道德的拷问和对社会制度的追问,为什么大家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临终关怀。

    在“绝症老人被弃医院”事件中,通过报道大家可以看到,患病的王美英老人已经身处绝症之中——胃癌晚期且生活不能自理,并且癌细胞已经广泛转移,在得到家属的同意后,医生开始为老人进行对症维持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有理由启动临终关怀措施.为患者和家人减轻痛苦。

    这里所谓的临终关怀,不仅是一种道德的、情感的概念,更应该是一种制度的概念。作为制度的临终关怀,主要指对生命临终病人及其家属进行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心理护理、社会服务等全方位的关怀照顾。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设立有临终关怀制度,按照一些国家通用规定:对确诊为临终关怀的病人医院不提供治疗,既不治疗疾病或延长生命,也不是加速死亡,只是通过提供缓解性照料、疼痛控制和症状处理来改善个人余寿的质量。

    例如在美国,国会曾颁布法令在医疗保险计划(为老年人的卫生保健计划)中加入临终关怀内容,这为病人提供了享受临终关怀服务的财政支持,同时也为美国临终关怀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如今,美国国家临终关怀组织在50个州正在运行和计划之中的临终关怀计划超过3100个。

    由于中国没有针对临终关怀的相应制度措施,对于绝症患者,只能不惜一切地进行“医学冒险”,由此而产生出大笔的医疗费用,不仅普通的患者家属无法承受.而且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也无法承受,即便通过一些非正常的手段,制造“轰动效应”,发起社会救助,也只能给个别患者带来无望的希望,而有更多的家庭则是死者已去,而生者债台高筑。

    大家都希望社会医保制度保障水平更高、覆盖面更大,这是正确的。但是大家必须理性的看到,有许多疾病,是现有的医学技术所无法治愈的,而任何人的生命又都是有终点的。

    作为制度的临终关怀是一项系统工作,首先,需要有确定患者是否真的属于绝症的医学诊断机制,其次,需要政府在医疗保障制度中设立一个资金支付方案,再次,需要设立一些专业从事临终关怀的医疗机构和专业医护队伍。但是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在这项领域内的工作还属于空白。

    为了让死去的人走得安详,让健康的人活得安心,一个国家不该有这样的制度空白。

来源:中国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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