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大毒贩”一审被判死刑[图]
2007-02-09
 2007年02月09日09时31分   星辰在线
 
 

  N魏柳菁 田米 文/图
  


  男保姆背着郑武庆进法庭受审
  本报讯 双腿高位截瘫,明里领着低保金,背地里却大肆贩卖海洛因……残疾人郑武庆,就是这样在男保姆、邻居和远房亲戚等人的协助下,在安溪城关半公开售卖毒品的(本报去年4月21日A10版曾作报道)。
  昨日上午,泉州市中级法院在安溪对郑武庆等贩毒案一审宣判:郑武庆被判处死刑,与其同居的妇女刘某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郑的远房亲戚陈某被判无期徒刑,照顾郑的男保姆李某福和郑的邻居李某鲜分获12年、4年有期徒刑。
  宣判后,5人均当庭表示要上诉。
  上午10点多,押解被告人的警车驶入了安溪法院的正门。
  警车后门一打开,两男两女身着囚服,从车上陆续走下来,最后下车的郑武庆因行动不便,坐在车厢地板上。
  进出法庭,郑都是由男保姆李某福背着。宣判时,头发花白的郑一直是面无表情。
  59岁的郑武庆,高中文化,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因意外双腿被截肢,曾在安溪经营多家发廊,后被取缔。
  2005年1月,郑武庆因贩卖毒品罪被安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内,郑不思悔改,获刑后还不到3个月,一边领着当地政府发给的低保金,一边大肆贩卖海洛因。
  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郑武庆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几名外地毒贩子,多次从厦门、广东等地购买毒品带回安溪县城的家中贩卖。
  一个双腿截肢、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是怎么完成运、贩毒品的呢?
  郑武庆长期与跛脚的残疾妇女刘某同居生活,并雇了一个云南籍的专职男保姆李某福侍候自己的生活起居,此外,远房亲戚陈某及邻居李某鲜也常与郑有来往。在整个运输、贩卖毒品的过程中,这几个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开始,男保姆专门推着轮椅,搭长途汽车护送郑到广东、厦门等地“进货”,再分装加价卖出。在“道”上混熟了以后,郑开始指示刘某和自己认为比较可靠的亲戚陈某结伴前往购买,而邻居李某鲜过来串门时,也时常帮忙郑包装毒品出售。
  两年间,郑武庆的住所成了一个半公开的专门贩卖毒品的“小卖部”。每天来小屋购买的吸毒人员络绎不绝,在这里,卖毒品就像是市场卖菜一样。在公安机关侦查监控期间,郑的家门口平均每天有79人次前去买毒品,最多时一天买毒人员超过9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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