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31日 星辰在线
N魏柳菁 通讯员 陈加华
本报讯 昨天下午3点半,丰泽区法院。记者还没走进审判庭,站在楼梯口的法警就笑着对记者说:“这个案子你不用听了,肯定听不懂。”
奇了怪了,闽南话和普通话都没问题,咋就会听不懂呢?记者心里犯着嘀咕走进了法庭。
进门记者就发现,今天的庭审确实有点不一般:被告人席位的旁边,站着一位女士,双手不停地朝着被告人比划着。
哦,原来被告人是位聋哑人,一位满脸稚气的大男孩,眼睛盯着那位女士的各种手势,时而点点头时而摇头,有时候也比划比划手势进行沟通。
这个大男孩到底为什么成为被告人呢?检察院的起诉书告诉我们答案:原来,这个大男孩在市区大洋百货楼下的麦当劳餐厅里,把一个妇女放在桌上的女式手提包给偷了,包里装着总价值2万多元的财物。当大男孩准备离开时,那名妇女发现丢包并大声呼喊,男孩害怕得把手提包丢在餐厅门口跑掉了,随后在前坂社区被群众抓获。后来,检察机关以盗窃未遂罪起诉了他。
这是一起相对特殊的案件:被告人是位聋哑人,基本不认字,连他的姓氏、籍贯等都不知道,年龄18岁的信息也是通过骨龄鉴定才知道的,这起案件法院该怎么审呢?
昨天庭审时,丰泽区法院专门从泉州聋哑学校,请来了一位哑语翻译老师帮忙,还为男孩指派了辩护律师。
庭审的过程中,手语老师温和而又耐心地把法官和检察官询问的每一句话,用手语告诉给大男孩,然后又把大男孩想要表达的意思告诉给法官。
庭审的过程中,大男孩一度有些激动,一遍又一遍想要表示自己当时已经把包给扔掉了,只见老师用手语耐心地一遍又一遍劝他,大致意思是“今天在这里不一样,你要老实告诉大家事实,争取从宽处理,明白了吗?”
加入了手语老师,对于法官的提问,大男孩显得比较配合,点头承认了自己偷包的事情,还说自己是第一次出来偷东西,只是一直想不明白:自己把包扔掉了,为什么还要来法院,求法院让他回家,以后再也不会去偷了……
庭审快要结束时,法官问男孩还有什么要求,大男孩的眉头扭在一起,迫不及待地比划着,好像快要哭出来了。
这时手语老师的眼里充满着关切,询问检察官和法官:按法律规定该判多久?得到答案是,盗窃公私财物达到20000万元的,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但男孩犯罪未遂又是残疾人,法院会对他从轻、减轻处罚的。
这样的手语打出之后,老师和大男孩都舒了口气。
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