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已经一个星期了,可12岁的亮亮(化名)却仍上不了学。原因是上学期老师和亮亮的家长签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如果亮亮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功课成绩不及格,则另择校就读。”而亮亮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正好数学成绩不及格。如今“协议生效”,亮亮不得不面临失学。
事件:
开学一周上不了学
杨先生夫妇最近几年一直在兰州打工,租住在安宁区园艺村,而女儿亮亮却一直在皋兰老家。为了方便照顾女儿,去年下半年,杨先生把亮亮接到兰州,送到离租住地不远的安宁区十里店第二小学上学。本来女儿这学期就该上五年级了,可是开学一个星期了,女儿仍然上不了学。9月4日上午,记者见到了一脸无奈的杨先生,杨先生告诉记者,从开学到现在,他们夫妇每天都到十里店第二小学央求老师给亮亮报名,可是亮亮的数学老师一直不要亮亮,原因是亮亮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数学成绩没有及格。
老师:
和家长有“协议”
亮亮的数学老师叫陈菊英,是一位有着20余年教龄的女教师。据陈老师说,亮亮的学习成绩太差,上学期期末考试中,亮亮的成绩是全班倒数第二,数学不及格,影响到她的教学成绩。陈老师还告诉记者,其实她不让亮亮上学是有“根据”的,在上学期,亮亮的家长、班主任老师和她签了一份“协议”,由于对方没有履行“协议”,所有她这样做是合适的。随后,记者从亮亮班主任老师那里看到了这份保存完好的“协议书”,“协议”规定:“如果亮亮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功课成绩不及格,则另择校就读。”
家长:
不签“协议”女儿会失学
据杨先生的妻子回忆,在上学期开学的时候,学校进行了摸底考试,当时亮亮两科的成绩都不及格,亮亮的班主任张惠玲老师就要求她签一份“协议”,由于她识字不多,班主任老师就写好了“协议”的内容,她在最后签上了丈夫的名字。杨先生说,当初签这份“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亮亮上学,如果不签,女儿肯定会失学。可是没想到一学期过后,“协议生效”,女儿却面临失学。
教育局:
不能让孩子失学
就在记者要结束采访的时候,杨先生终于等到了好消息,在他的努力下,孔家崖第二小学愿意接收亮亮就读。虽然该小学离他的租住地有四五公里的路程,但杨先生表示,只要女儿有学上,即使路途遥远也要想办法克服。
就此,兰州市安宁区教育局教育股王股长认为,《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差为理由开除学生,老师不让亮亮上学的做法显然不妥,学校和家长的“协议”也属无效协议。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他们将对当事学校和老师做出批评教育,决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
兰州晨报记者 张鹏翔 田海珠 见习记者 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