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秀慧 前天,我市民政部门前往瑞安等地调研家庭寄养工作,并走访慰问了部分被寄养在普通家庭的孤残儿童。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孤残儿童4000余人,其中在政府福利机构生活的有500余人,还有150余人由民政部门或福利机构以寄养的方式委托普通家庭照顾其生活。 在瑞安市桐浦乡大路村一户寄养家庭大门口,刚放学回家的张笑华冲众多来看她的叔叔阿姨绽开甜甜的笑容。这个自幼被抛弃的孩子已经在这户寄养家庭生活了十几年,健康的家庭生活让如今已上小学六年级的她看上去跟普通孩子一样活泼开朗。“我最想要本英语词典和一个复读机了。”抱着民政局阿姨送的毛绒玩具,爱学习的张笑华略带羞涩地说出自己的愿望。作为我市三个已开展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寄养正常家庭的地区之一,在瑞安的顺泰、陶山和湖岭三片,像张笑华这样过着家庭生活的孤残儿童共有131名。而鹿城、苍南也有少数福利机构孤残儿童被寄养在家庭。 “孩子要的词典下次下乡就给她带来。”分管家庭寄养工作的瑞安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董海锋告诉记者,由政府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责任的孤残儿童,每人每月可获得财政拨款300元作为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费用,张笑华要本英语词典的愿望很容易实现,但英语复读机就有一定难度。据了解,福利机构仍是被寄养孤残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为保障被寄养孩子的生活质量,除每月支付该家庭每个孩子50元的保姆费外,其他用品及教育、医疗等费用都由福利机构承担,工作人员还每月定期几次到寄养家庭检查指导孩子的抚养状况。 家庭健全、各成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经济收入稳定、生活环境干净、有时间精力照顾儿童……瑞安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张永跃告诉记者,因为财政拨款少,而对寄养家庭条件也不低,目前寄养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少愿意从事寄养的家庭。也因为这样,部分寄养家庭中寄养的孩子多达数人,极少数家庭还有同时寄养十几名残疾儿童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寄养质量。而根据我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安置在每个寄养家庭的被寄养儿童不能超过3名。 由于院舍小且同时承担其他成年社会福利对象的抚养工作,瑞安社会福利院从1998年即作为我市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首个试点,开始开展家庭寄养工作,目前该院的孤残儿童大部分寄养在外,在院生活的只有19人。“正在着手进一步规范家庭寄养的程序和委托手续。”张永跃说,如何保障寄养儿童的教育和康复是今后的主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