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清河断臂哭求假肢》追踪:"事件"促清河宣传劳动法
2006-09-19
(2006-09-19 )
燕赵都市报

断臂打工妹赵兰更

 

本报记者  祁胜勇  文/图

断臂打工妹赵兰更被迫出院回家的消息引起了读者广泛关注,数百名读者致电本报或在网上留言,对打工妹的遭遇表示同情,对不负责任的老板和管理缺位的劳动部门表示不满。

■热心读者:希望给兰更送去温暖此事是个“警醒和教育”

邢台市一位姓李的先生打电话给记者说,他老家也在清河,离赵兰更出事的楚太和村不远。他目前在邢台市某政府机关做行政工作,对清河的劳动力市场一直很关注。李先生说,清河劳动力市场用工不规范由来已久,一直存在劳动时间过长的现象,绝大部分打工妹都没有应有的保险,她们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燕赵都市报》关注打工妹断臂事件是一个好事,对政府主管部门、老板、打工者都是个警醒和教育。

也有不少读者通过各种方式给予赵兰更精神上的温暖:省会一位姓王的先生想去威县看望赵兰更,给她提供一点帮助;河北师大附中一位姓肖的同学17日下午专程把100元捐款送到报社,他说,自己是个学生,钱不多,但想表示一下自己的同情和关心;一家假肢公司的负责人打电话给赵兰更表示,如果打官司,他们愿意无偿提供假肢测试服务和所需假肢型号、费用等有关证明。

■清河劳动局:如老板配不起假肢最多再加赔一万

昨日下午,清河县劳动局副局长王其峰与记者取得电话联系表示,他当日将与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韩主任一行驱车赶往威县赵牛村赵兰更家,处理此事。

王其峰在电话中介绍,本报14日的报道刊出后,当日下午他们就派人到县医院了解此事,但没想到赵兰更已经出院了。王其峰说,他们需要赵兰更提交工伤鉴定的申请,报邢台市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评残,然后根据残疾等级裁决赔偿金额。

王其峰介绍,他们对本报的报道非常重视,已开始在劳动力市场内通过广播和散发材料宣传劳动法的有关内容,要求业主和打工者把劳动时间控制在8小时以内,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小时。但他同时对记者表示,由于清河县梳绒企业众多,许多个体作坊都很小,也没有营业执照,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

昨晚,赵兰更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清河劳动局的四人已经来过,不过没让她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而是要她写明情况送到清河劳动局。此外,四人询问了她的要求,赵兰更仍表示要求让老板给她安一个假肢,不要其他赔偿。劳动局的人却对她说,如果老板能为她配假肢最好,但如果对方穷,配不起假肢,最多让他再加一万元,如果给不了也没办法。

赵兰更对记者说,听他们的意思是,再给一万元就了,但自己仍希望老板给她按个假肢,哪怕便宜的那种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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