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邹乐通讯员薛艳洁贾蕾报道不但不肯让座,还在公交车上将两位花甲老人打成轻微伤。昨天,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25岁的厉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没有让座的义务!”25岁的厉某在公交车上大喊。2006年8月4日早上6时许,厉某在海淀区南河滩站乘坐360路公交车,准备到总站办理月票。车行至动物园站时,上来一位拄拐老人,女售票员希望厉某给老人让座,厉某狠狠地瞪了售票员一眼,说:“我没这个义务!”当车行至总站时,厉某又让售票员下车,欲与其“理论”。陆续下车的老人急忙过来劝阻,刚刚那位拄拐老人拽了一下厉某的衣袖,示意其走。没想到,厉某突然向老人的脸部猛打一拳,导致老人鼻子出血、左眼钝挫伤、左侧眼睑轻微软组织损伤,后经临时鉴定为轻微伤。
此时,另一位老人上前劝阻,厉某又将老人的腿部踢伤,致使其左下肢血管损伤、肌肉出血、血肿形成,经鉴定为不低于轻微伤。见此情景,乘务员急忙报案。民警赶来后将厉某抓获。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案发后,厉某仍对其行为不以为然。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