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林
数字不能说明一切,但有些数字可以反映一些基本事实。
我查了一下国家的“九五”计划、“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其中关于残疾人事业表述的几个相关数字,颇耐人寻味。
“九五”计划洋洋数万言,只有第七章第七节的一句话涉及“残疾人”。这句话的全文是:“制定相应政策,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济对象的合法权益。”此外,在第五章“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第二节“优先发展教育”中提到“特殊教育”。3个字加4个字,一共7个字。
“十五”计划有了大的改观。在第六篇第十八章第三节中,有完整的一段话提及残疾人:“加强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有35个字。
今年,当我们翻开“十一五”规划,找到第十篇第三十八章第五节,标题赫然是:“保障残疾人权益”。这一节是如下一段话:“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贫困残疾人脱贫、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共85个字。在这一章里,第一节、第二节、第四节也涉及残疾人,分别是“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完善孤残儿童手术康复、家庭寄养经费投入和艾滋孤儿救助机制。”此外,在第二十八章第四节,有“扩大彩票公益金收益用于特殊教育的份额”的表述。在“专栏16”里,还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了“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从两个词,到一段话,再到一个章节;从7个字,到35个字,再到六处一百数十个字,说明了什么?首先,说明了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在逐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在不断发展;其次,说明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大大加强;第三,说明了党和政府执政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态正在持续稳步地得到改善。
正是这种巨大的变化,使6000万残疾人得到了许多利益和实惠。
数字无疑是枯燥的,但恕我再列举一组数字: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九五”计划,1996年至2000年,300万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到了“十五”,也就是2001年至2005年,这个数字是510万。今年国务院批准的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要求到2010年,8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数字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时代的变迁。我们从这些数字分明感受到,在全国上下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党和政府会越来越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注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注重关爱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那么,作为残疾人,我们理应格外地自强自立,奋发有为,为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