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棵无名小草。”
“我是荷叶上的一滴露珠。”
这是74岁的老民警祖淮对自己的描述。7月6日他去世了,生前他立下一份遗嘱。7月8日,在中国医科大学遗体告别室,他生前的同事宣读了这份遗嘱。遗嘱不是分配财产,也不是对儿女的嘱托,而是一份捐献遗体(简称“捐遗”)的决定。祖淮也成为辽宁省公安系统里捐遗第一人。
我最有捐遗价值
“‘我的身体得过这么多病,染过鼠疫,又得了肝癌、食道癌,最有捐献价值了,医生可以拿我的身体做研究,攻克这类疾病,我得病遭了那么多罪,希望别人不要再得了。’祖淮生前就是这么跟我说的。”7月8日,祖淮的妻子付女士站在老伴遗体前哽咽着说。
7月8日7时50分,记者来到祖淮遗体告别仪式现场,在祖淮生平简介的资料上,记者了解到:他1950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先后做过干事、内勤、副队长,1979年调入辽宁省公安厅工作,在收审科和指挥中心工作,直到1994年退休,简介上没有记录任何荣誉功勋。
“我死后遗体不能火化,送给医院做科研用。我是自愿捐献遗体,我死后请遵照我的遗嘱完成我的心愿……”告别仪式上,祖淮的同事含泪宣读了这份简单的遗嘱。
付女士说:“是我陪他去公证处做的这份遗嘱公证,2005年他第一次跟我说这事的时候,我急得抱着他直哭,怎么能把身体给别人割了呢?祖淮就说,他翻看报纸得知现在供医疗研究的遗体特别少,他是党员,应该做最后的一点贡献,最终我被说服了,同意了他的决定。”
祖淮要捐遗的事起初遭到了儿女的强烈反对,祖淮的儿子对记者说:“那阵子我都躲着我爸,他捐献遗体必须进行公证,公证必须要儿女都签字,我不愿签这个字。中国有那么多人呢,用不着非得他捐,建个墓地也给儿女留个寄托思念的地方啊。后来我爸就一直做我们工作,说不同意他的决定就是不忠不孝,最后我们只好签字了。我父亲一辈子很平凡,但他的善良、正直将影响我一生。”
遗像前只许摆两本书
在祖淮的家,记者看到,一张老旧的桌子上摆着他的遗像,遗像前只摆放了两本书,一本是《毛泽东传》,一本是《走下圣坛的周恩来》。付女士说:“只摆两本书,这是祖淮临走前要求的,他说自己一生敬仰这两位伟人,这两本书也是他最爱看的。”
在另一张桌子上,记者看到祖淮的两张生活照,照片下面分别配着清秀的毛笔字:“我是一棵无名小草”、“我是荷叶上的一滴露珠”。付女士说:“祖淮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生默默无闻,从不在乎名利地位,他要捐献遗体的事生前也从没张扬过,他认为这是他应该做的,我们没想到今天会来这么多记者。”
给全省民警做了榜样
7月8日,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庄敏及祖淮的老同事等100多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他们默默地向祖淮同志遗体鞠躬致敬。
“我挺佩服老祖的,我们都是老人,不迷信但还是感觉身体挺珍贵的,保存全尸这是中国人的老观念,但老祖他能打破传统观念,把自己身体捐出去,真是令我们非常敬佩,值得我们学习。他是全省公安系统中第一个捐献遗体的。老祖一生平平凡凡,但他一直是勤勤恳恳,乐于助人。全省有7万多名民警,大部分民警都是默默无闻地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他们没有得到鲜花、掌声,却无怨无悔,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李银生说。
“祖淮给我做了榜样啊,今后我也可能走他的路。”付女士抚摸着老伴的遗像深情地说。
记者 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