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重症病人禁止乘车?
2006-06-28

 2006年06月28日 四川在线
 
  坐过公交车的人都知道,只要带上足够的钱就可以乘车,但是提醒一下在郑州乘公交车的朋友,从今年6月15日起,在乘车时一定不要忘记带上“病历”,否则可能坐不成公交车!

  6月15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规定,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重症病人、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及携带宠物者,禁止乘车(6月26日新华网)。新条例所规定的公交车可以拒载某些特定人群的规定,基本上能被大家认可。但是“重症病人”也被拒载,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的一种最普遍工具,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除了交通极不方便的地区以外,中国目前恐怕有超8亿人要靠各种交通工具出行,而最便捷和经济的公交车可能是他们的首选。说公交车为经济建设和服务人民做出了巨大贡献一点也不为过。现实工作中各种不文明乘车现象确实也为公交系统增添了不少麻烦,为此,郑州市出台新规定是可以理解的,但可以拒载“重症病人”这一条我却不敢苟同。

  老弱病残孕,在公交车上是有专座的,而且公交系统还历来提倡给这些特定人群让座,这一人文规定不仅被人们接受,而且还被写进德育课本,给中华传统美德注入新内涵。但郑州的公交车系统为了免除麻烦,干脆拒载“重症病人”!

  我们再来考量一下他们拒载“重症病人”的理由吧,那也是让人觉得荒诞的。

  最大的顾虑可能就是郑州公交新规则的制定者认为重症病人可能会在公交车上发生意外,因为一旦在公交车上发生了意外,可能就意味着一连串的麻烦。那么根据他们的逻辑,其他公共交通系统也可以拒载重症病人,因为这些重症病人可能在交通工具上发生意外;学校也可以拒收重症学生入学,因为这些学生也有可能在学校发生意外;在所有的公共活动中都可以拒绝重症病人参加,因为这些重症病人随时可能发生意外……

  退一万步说,重症病人如何界定?艾滋病是不是重症?癌症是不是重症?肢体残疾算不算重症?他们也应该被拒载吗?而如果按照新规定,每个人乘车时都要带上自己的病历,证明自己不是所谓的重症病人,方可以乘车!

  公交系统作为公共服务部门,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在服务的过程中肯定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情发生,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麻烦制造者,即使是麻烦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也有相关的法规来进行界定双方的责任。郑州公交车系统不能为免除自己的麻烦,为了部门的一己之私,而给更多的群众带来更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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