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制”实行后,黑龙江省规定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基本标准,并出台了责任追究问责制。然而,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在一些地方,这一最低标准并未得到执行。在黑龙江省海伦市,农村中小学得到的公用经费仅仅是标准的六七成左右,而当地财政局一位负责人竟然质疑,真给农村学校那么多经费有什么用!有关人士认为,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亟待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实现对县一级政府责任履行的有效监督。
海伦市扎音河乡中心小学一间教室的讲台。
省定经费标准到我们学校“打折了”
海伦市海北镇中心小学一位负责人说,2004年9月,黑龙江省规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基本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305元(含杂费),政策到了海伦市发生了变化,成了小学每年一个学校1万元、一个班1500元。最后经费下来,连这个标准也没有达到。现在,学校连给老师买课外资料的钱都拿不出。
记者来到海伦市扎音河乡中心小学,正赶上午饭时间,几十名小学生从班级奔出来,围到了校门口的一个铁皮房小卖店前。原来学生是在这里买盒饭、方便面。尽管小卖店的条件难尽如人意,但午饭卖得相当不错,有的学生买完饭甚至就站在校园中狼吞虎咽起来。
“没办法!学校连修个桌椅都困难,哪有钱解决这些合并学校后离家远孩子的吃饭问题。” 扎音河乡中心小学校长说,按省里规定的标准,扎音河乡1086名小学生经费应是33万元左右,可实际上,算上杂费,一共才17万元左右。全乡12个村,10个小学冬季取暖就要用去180吨煤,煤价已涨到400多元,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全乡124名教师,还要支付办公经费、书刊费、试卷费、旅差费、工友费、代课金等等。现在,学校简单维修的钱都没有。“今年,我们打算期中考试取消,因为没钱买试卷。要不,就把考试题写在黑板上,让学生抄着答吧。”这位校长说。
据扎音河中学校长介绍,不仅经费紧张,取暖、用电带来的压力很大。他们学校的教师也很紧张。全校69个编制,现在缺11个。哪个教师一旦生病,找人代课都很困难。现在,每名教师承担的教课量最少每周也要10节左右。至于担任微机、音乐、劳技课等课程的专业教师就更少得可怜了。
海伦市扎音河乡中心小学的午饭时间,有的学生买完饭就站在校园中狼吞虎咽起来。
教育是承载着未来的希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同样离不开高素质的“新农民”。
“真给农村学校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据海伦市教育局副局长付尚军介绍,海伦市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知识更新差。农村2000多名小学教师、1000多名中学教师,约600人由于年龄原因5年内要离开工作岗位。由于公用经费紧张,教师要走出去培训很困难,即使不收培训费,旅差费也难解决,造成农村教师知识难更新,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新教师补充困难,2001年至今共招了约200名教师,除去新建高中分走的80名教师,其余100多名教师分到60所学校,每个学校得不到几个年轻教师。
付尚军说,农村教育出现的许多问题都和公用经费紧张有直接关系。目前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开销并不少,办公经费要购置教学用书本,教具、粉笔、挂图等;取暖费一个小学冬季用煤大约在20吨左右,这就要花去8000多元;水电费农村学校的电价与农户不同价,比居民用电贵出一倍多。看护费一个月200元,全年就要2400元。这几项加起来对本来就不多的公用经费来说,就是个不小的数目,现代化设施很难延伸到农村中小学。
海伦市财政局一副局长说,黑龙江省确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基本标准有些过高,经济欠发达地区执行起来有困难。“一费制”实施以后,海伦市农村教育公用经费的总投入为842万元。把杂费计算在内,小学每年每生180元左右,中学是260元。与省里的小学每生305元,中学354元的标准确实存在不小的差距。
据他说,海伦市农村教育公用经费达到现在的投入水平已经是量力而行了。而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原因,在他看来,第一是财力有限,第二,“目前这个公用经费水平,哪个学校没开课?哪的学生冻着了?能出什么问题?学校完全可以运转。再说,真给学校那么多钱有什么用?那样的话,学校就会买闲置的东西了!”这位副局长对记者说。
海伦市一所农村学校内,“教书育人,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标语十分醒目。
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亟待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据了解,早在2004年8月,“一费制”实行之前,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意见(试行)》。在这一文件中明确,全部免征农业税后,农村义务教育由县级政府举办和管理。县级政府要足额用好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保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并确定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基本标准,由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和杂费收入,扣除学校收取的杂费外,财政部门要足额予以保障。
为保障这些政策的落实,2004年11月,黑龙江省监察厅、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记者在这一文件上看到,对不按规定标准落实政府应负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影响学校正常运转的市县,对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屡查屡犯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对于这些政策,海伦市委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姜桂英说,省里的政策出台后,2005年他们将其纳入了工作日程。现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到位的情况确实与省里规定的标准有不小的差距。但这一差距要看海伦的实际,财政没有这个能力,达到现在这个水平已经不容易了。省里的政策的确不允许出现这个差距,可海伦市的财力就是如此,没办法,对这种情况海伦市也没有问责。
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张润林说,黑龙江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标准是经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与财政部门共同确定的,制度出台后不久他们调查发现,黑龙江省三分之一的县达到标准,三分之一的县接近标准,还有三分之一的县仅达到标准的一半。因此,随后又出台了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去年有关部门要对29个县区检查时发现,2005年有8个县在预算安排上仍没有达到省定的基本标准。事实上,黑龙江省目前确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也仅仅是个温饱水平,属维护型经费,没什么富余,只能维持学校正常运转,靠此投入,学校基本别想购买新设备、新桌椅。
张润林说,按黑龙江省确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基本标准,各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缺口省财政已通过一般转移支付足额补助到位。而到了县里,很多地方是根据县里的情况算大账,最后就出现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降低的问题。县一级的一些财政部门习惯于围绕着领导的兴奋点转,而对财政体制改革不太清楚。尽管教育关乎未来,保障教育投入应是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但在短期内教育的长效不太明显,一些人对义务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资金宁愿多向那些能出彩的事上投。
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