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维护南沙生态环境 海南保护海龟行动昨启动
此次行动目的在于增强广大渔民的海洋生态保护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捉、收购、贩卖、宰杀海龟的行为,维护南沙海域生态环境,保障南沙渔业安全、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琼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除要求市海洋渔业部门加强对出海作业渔民的教育外,海洋、边防、工商及沿海乡镇政府还将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加大对渔船、酒楼的监管,查处捕捉、收购和宰杀海龟的违法行为。
参加启动仪式的潭门镇渔民表示要引以为戒,深刻反省,共同保护人类的朋友——海龟。
据了解,海龟已成为地球上的濒危物种,被国际有关组织列为重点保护对象,我国将其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处长邢志刚特别提醒,如发现有人非法捕捉、运载、贩卖、宰杀海龟,请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举报: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为020——87773020,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处举报电话为0898——6532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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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非法捕杀海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捕获物、捕捉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捕捉证,并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捕获物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海龟或其产品的,由有关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