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说,评选“由广大群众通过网络投票最终选出”,似乎这个“群众最喜爱景区”的民意含量非常足,充分代表了公众对景区的价值判断。可站在一个老百姓的角度看,这个“群众最喜爱的景区”让人感觉与民意有着相当大的距离,没有完全把民意对景区的价值判断表达出来,没有完整地表现公众对景区的价值偏好,至多只是对民意的“断章取义”。
一方面,公众通过网络投票选“群众最喜爱的景区”时,其实不仅在选择那些他们最喜欢的景区,也是在通过手中的票选择“最不喜欢的景区”。排在前面是公众喜欢的,没有得到公众选票、排在后面的景区自然有“最不喜欢”的意味。许多网友在投票时,不仅是在用选票肯定,更是在用选票否定,表达对一些景区的反感。完整、真实地反映民意,应该把排在末位的那些景区也公布出来,把那些名声很大但未获公众认同的也亮出来。没有“最不喜欢”反衬的“最喜欢”非常空洞和不完整,“最喜欢”的褒奖价值也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公众对当下一些景区的某些行为非常反感。比如不少景区虽然很美,但经常借着资源独一无二的优势找各种借口在节日时乱涨价,设各种关口乱收费,公众深恶痛绝;一些景区唯利是图,缺乏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为了商业利益过度开发景点、卖给富人建别墅、建电梯修星级酒店、修大煞风景的人工景点。一个真正反映了民意的“最喜爱景区”评选,应该完整地把公众这些价值好恶表达出来,这才是原汁原味、有血有肉、针砭时弊的民意,包容了这些价值判断的“群体最喜爱景区”评选才是圆融和完满的。
所以,评选结果与真正民意的距离很远,源于这个评选并非真正来自民间的视角。有关部门只想通过这个评选“展现我国风景名胜区25周年的综合成就”,以此展示自身的政绩,自然就不会评“最不喜欢的景区”,不会把一些景区乱涨价、乱搭建、乱开发的问题揭示出来,不会完整地表现民意。如果想真正地反映公众对景区的喜好,真正让评选反映民意,就应该相信公众,让民间自身主导评选规则和评选过程。在民间的组织能力和网友的参与热情下,评选一定会办得更出色,更完整地把民意表达出来。前段时间网友和驴友们进行过“不想再去的十大旅游胜地”、“去过一次就后悔的旅游城市”的评比,就是真正原汁原味的民意。
既然是“群众最喜爱的景区”评选,就应该纯粹让“群众”,让民间自我主导,这样的评选才更有公信力。比如“消费者最喜欢的品牌”,由于是主管部门评选,几乎成了一种企业花钱可以买到的荣誉称号。甚至还有“牙防组”那样,唯利是图地批发荣誉称号的做法。在这些评选乱象下,许多评选越来越缺乏公信,而如果让民间评选,公信力则会强很多。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