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对中世纪骑士文学和哥特式建筑的影响
武汉大学哲学系 赵林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整个西欧社会在蛮族入侵下陷入了所谓的“黑暗时代”。直到800年,随着查理曼帝国的建立,西欧社会开始逐渐地恢复了元气,并且曾一度出现了所谓的“加洛林王朝的文艺复兴”。但是这种“文艺复兴”的意义仅仅是针对蛮族入侵的那几个黑暗世纪而言的,它的水平不用说与希腊文化相比,就是与罗马文化相比也是望尘莫及的。因此,所谓“加洛林王朝的文艺复兴”充其量不过是把处于普遍文盲状态中的欧洲提高到小学生的水平而已。
尽管如此,这种文艺复兴仍然可以被当作一个试图超出中世纪早期的野蛮状态的良好开端,它意味着在经历了一段蒙昧的黑暗时期之后,“日耳曼的君主制度终于与古典——基督教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了。这种最初的文化复兴工作虽然是由查理曼帝国的统治者推动的,但是使欧洲文化免于湮灭的主要功劳还是应当归于基督教会,正是由于基督教会在普遍蒙昧的中世纪早期保存了古典文化的火种(即使是以一种歪曲的方式保存的),才使得蛮族统治者的文明化教养成为可能。如果说西欧在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的那几个世纪里陷入了一片鸿蒙未辟的愚昧状态,这并非基督教的过错,而是蛮族入侵的结果。但是将蛮族从普遍的蒙昧状态中带入文明生活,使欧洲文化不至于因为一场蛮族入侵的浩劫而彻底湮灭,换言之,使古典文化的柔嫩根芽能够在蛮族的铁蹄践踏之下坚韧地生存下来,并最终以扭曲的形式开出一朵惊心动魄的苦难之花,这却是基督教的历史功绩。在中世纪,当入主西欧的蛮族们试图用从北方森林中带来的野蛮习俗替代罗马世界的文明制度时,是基督教会这个唯一的有教养的教师,以上帝的名义把被扭曲了的古典文化因子注入到蛮族的体内,从而使后者逐渐放弃原始的野性,慢慢走上了文明化的道路。
一
在用基督教的唯灵主义圣水所浇灌的蛮族文化园圃里,生长出来一支绚丽夺目的花朵,这就是在中世纪骑士文学中所表现的那种忠诚、勇敢、高尚、纯洁的骑士精神(Chivalry)。中世纪的骑士阶层是一个居于封建领主与平民之间的社会集团,和贵族一样,骑士的身分通常是由其家世和血统而决定。他们扮演着世俗统治者的军事保护人的角色,常常因为出色的忠诚和勇敢而上升为贵族阶层,因此许多贵族同时也是骑士。骑士的前身是蛮族统治者的军事仆从——武士(Knights),这些武士最初是非常粗野的,在他们的身上打上了北方蛮族的骄横暴虐的深深烙印,但是对于他们的蛮族首领,武士却表现出极强的忠诚精神。当他们皈依基督教之后,他们也把这种忠诚精神转向上帝。但是武士精神更多地还是表现了武士与首领(国王、诸侯等)之间的忠诚和互助的关系,这种关系最初完全是私人性的,是主仆之间的一种服务与保护的直接的个人联系。它产生于日耳曼人对罗马帝国的征服和建立蛮族王国的过程中,一开始就体现出效忠主人、珍视荣誉、视死如归和强烈的复仇精神等特点。
到了加洛林王朝取代墨洛温王朝以后,粗野的武士集团逐渐发展演变为骑士阶层,并且由于基督教的教化作用而日益变得文雅化。特别是在十字军东征的时代,骑士阶层被注入了新的精神,这种新精神与基督教的理想密切相关。这时在骑士身上表现出来的已不仅仅是对世俗首领(国王)的忠诚,而且更有一种对天国首领(上帝)的虔敬。骑士不仅是一位轻视死亡的英雄,而且也是一位虔诚高尚的殉道者。“对战争首领的个人忠诚的古代蛮族的动因受到了更高的宗教动因的影响,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 这些新赋予的宗教和道德方面的美德(如宗教虔诚、扶弱济贫等等),与武士集团原有的那种罗马式的荣誉感以及北方蛮族的忠诚、勇敢精神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理想或骑士精神的基本内容。
在十字军东征的过程中出现了庞大的基督教骑士团,这些骑士团构成了世俗社会与教牧社会之间的一座桥梁。基督教的骑士们胸怀着崇高的宗教理想,为了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寝而进行殊死战斗。这些骑士团由于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团体,因此骑士们以往所承担的封建义务已不复存在,然而他们却通过发愿服从基督教会而使自己义无反顾地承担起宗教义务。骑士由封建领主的斗士转而成为教会的斗士,他们自觉地遵守一种与修道士们所遵循的同样严格的宗教观念和组织原则,从而使骑士团成为上帝的牢不可撼的坚固堡垒。“于是,庞大的各骑士团特别是圣殿骑士团(Templars)的兴起与衰落成了中世纪基督教世界中统一趋势的发展与衰落的指示器。”
与此同时,当骑士团把古老的骑士理想完全置于宗教光环的笼罩之下时,在法国南部的封建社会中,出现了一种与之相反的世俗骑士理想。这种新兴的骑士理想专注于罗曼谛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它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道森认为这种新型理想的渊源可以在穆斯林西班牙社会中找到。这种充满了浪漫情调的南国骑士风度虽然与基督教条顿骑士团的刻板严苛的作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是它很快就把基督教的唯灵主义思想融入自身之中,从而创造了一种绝对圣洁的理想爱情模式。
这种最初源于蛮族武士的粗鲁野性、后来却在基督教的熏陶之下变得文明高雅的骑士精神,成为中世纪盛期文学作品讴歌的主要对象,其结果就产生了名噪一时的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的题材大多来自日耳曼人、凯尔特人和诺曼人的民间英雄传说,如日耳曼英雄史诗《贝奥武甫》、《罗兰之歌》、《尼伯龙根之歌》,反映北欧神话与英雄传说的“埃达”和“萨迦”叙事系列,以及在凯尔特人中间广泛流传的关于亚瑟王的传奇故事。此外也还掺杂着一些源于古代异教世界的英雄传说。但是这些古代或中古时期的民间故事在骑士文学中已经按照基督教的基本精神作了很大的修改,骑士文学把民间传说中的种种离奇古怪的经历(其中特别是关于英雄与毒龙或恶魔战斗的故事)与基督教的虔诚精神以及对理想女性的“罗曼谛克的爱情”(romantic love)联系在一起,从而培养了一种富于幻想和怪诞色彩的浪漫情调,即罗曼谛克(或罗曼斯)情调。约翰·麦茜写道:“当时的罗曼斯,叙事诗、传说以及民谣,大半是关于骑士在战争及恋爱上胜利的故事。这些故事大体又为各种集群,以亚历山大大帝,或凯撒,或查理曼,或亚瑟等等虚构或真正的王为中心。冒险则大多雷同,大多互相因袭,不是遇龙,就是救遭难的女人,不是保障好人,就是惩罚罪人。其中所穿插的神话,则是基督教与非基督教的混合物。罗曼斯中的理想骑士,总是一个基督徒。”
骑士精神是基督教用信仰和灵性的圣水对法兰克王国的粗野鄙俗的武士风尚进行净化的结果,海涅将骑士称为“受到基督教灵化的蛮力”在中世纪发展出来的“最稀奇的现象”。由于基督教的文雅风气的濡染,骑士们虽然仍然保留着为荣誉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但是在其他方面却变得越来越文质彬彬了。优美典雅的礼仪逐渐掩饰了豪放不羁的举止,对理想女性的赞美和爱恋——这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或柏拉图式的、不掺杂任何肉欲成份的爱情——成为对君王的忠诚和对上帝的虔信之外的第三个主题。“衰退中的骑士精神培养出‘罗曼谛克的爱情’,对一个理想的女人所产生的爱,一种做不到的,非尘世的,和精神上的爱。这个理想的女人是可以使崇拜者高贵起来。这种爱不是常被抒情诗人唱出的肉欲之爱,而是对典型女性美德近乎宗教式的挚爱。” 武士的忠诚、基督徒的谦恭,以及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瑕的爱情,这是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一个优秀的骑士应该既是一个视死如归的战士,又是一个谦卑虔诚的基督徒,同时也是一个行为高尚的情人。在骑士文学中反映出来的这种心心相印和纯洁得近乎神圣的爱情,既是对中世纪的缺乏爱情基础的封建政治婚姻的一种反抗形式,也是虔诚的基督徒对圣母玛利亚的精神之爱的一种折射形式。在《尼伯龙根之歌》中,尼德兰王子西格弗里为了对勃艮第王妹克琳希德的爱情,不惜降贵纡尊到勃艮第国王手下当一名待从,费尽千辛万苦,最终与心上人结为眷属。在关于亚瑟王的系列故事中,兰塞罗特对亚瑟王后归内维尔的爱情、特利斯坦对绮瑟的爱情,都充满了纯洁而高尚的情调。心灵高尚的骑士们为了心目中的理想女子宁愿舍身捐躯,从而表演了一幕幕令人潸然泪下的浪漫故事。
骑士文学的浪漫情调由于与基督教的彼岸理想相结合而显得格外动人,那些勇敢、虔诚和纯情的骑士们,终因其高尚的品德而获得了灵魂的永生。在《罗兰之歌》中,当高傲而威猛的罗兰伯爵终于因寡不敌众而壮烈牺牲时,他头枕着查理曼大帝所赐的宝剑,面向被伊斯兰教徒所占领的西班牙而死,表现出坚贞不屈的精神。罗兰的形象成为中世纪骑士理想的楷模和典范,而他的世俗生活的悲壮结局也转而成为灵性生活的崇高起点——当黑暗降临到他的眼帘中时,圣洁的天使们就簇拥着这位高贵骑士的灵魂上升到光辉灿烂的天国:
罗兰躺在那株青松下,
面向西班牙,回忆着往事:
他想起,攻占的广大河山;
想起美丽的法兰西故乡;
想起同族的英雄骑士;
想起英明的查理大帝,
是他把自己抚养成人。
他叹息,止不住泪水滔滔,
但仍旧忘不掉这些往事,
接着他又向上帝忏悔:
“天父啊,你是至圣至灵,
你从死者中唤回圣拉撒,
你从狮口中救出但以理。
求你救我的灵魂出难,
赦免我此生的一切罪愆!”
他把右手套伸向上帝:
圣伽卜里尔将它接住,
用手腕托着罗兰的头,
罗兰合掌停止了呼吸。
上帝派来了天使,神丁……
簇拥着伯爵灵魂升天堂。
基督教已经把古代日耳曼人的“粗犷的荣誉感”净化为中古时代法兰西人的文雅的荣誉感,新生的罗曼谛克的骑士精神在法国找到了最广阔的驰骋场所。骑士精神从德国的蛮荒的旷野来到了法国的富丽堂皇的宫廷中,成为一种标志着贵族身份的昂贵的装饰品。在中世纪后期,举止优雅的骑士们越来越注重虚浮矫饰的荣誉和罗曼谛克的爱情,乃至于使这些个人情感方面的要求有时候甚至与忠诚、虔信等骑士精神的基本原则相悖逆。到了中世纪文化衰落的时期,火药的传入虽然“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但是骑士文学所大力渲染并加以理想化润色的骑士精神却在近代西方文化中得以保存,它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多情的(而不是像罗马人一样无情的)个人英雄主义,尤其能适合热情奔放、珍惜名誉并且爱向妇女献殷勤的法国人和西班牙人。结果就产生了法兰西式和西班牙式的矫揉造作而又优美典雅的贵族风范,这种贵族风范构成了17世纪欧洲古典主义文学的主旋律。
正如基督教的神秘主义在近代德国意识形态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一样,基督教培育的骑士精神对近代法国上流社会的行为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无论是在法国古典主义的戏剧中,还是在大仲马等人的传奇小说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中世纪骑士的身影,这些身影成为巴黎的贵族们极力仿效的榜样。个人英雄主义和热忱的献身精神、强烈的荣誉感(它导致了近代法国和西欧各国上流社会中盛行的决斗风气)、对妇女的尊重和罗曼谛克的爱情、对弱者的同情和侠肝义胆,以及讲究仪表潇洒和言辞文雅的风气,这一切近代的贵族风范都是中世纪骑士精神在法国的产物,并从法国扩及到整个欧洲。丹纳认为,17世纪的法兰西成为全欧洲的文明教师,它教会了一切开化和半开化的民族一套行礼、微笑和说话的艺术。而这套优雅的艺术究其根源则滥觞于中世纪的骑士精神。
二
然而中世纪基督教的最杰出的文化成就还不是骑士文学,而是哥特式建筑。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唯灵主义杰作能够一下子把人的灵魂带入到彻心透骨的谦卑和深沉悲切的忏悔之中。“中世纪的艺术天才,不表现于我们目前所讨论的文学,而表现于建筑及其与建筑有关的艺术。当时的哥特式寺院,如果不能使一个近代人觉得自己的渺小,至少也可以打击他的傲慢,使他不敢对他的中世纪祖先取鄙视的态度。”
“哥特式”(Gothic)一词最初源于哥特人,中世纪初期的人们用这个词来形容一切野蛮、陈旧和丑恶的东西。然而到了12世纪以后,哥特式艺术——它的最高成就表现在哥特式建筑中——作为一种熔铸了浓厚的基督教神秘主义意韵的新颖形式,成为风靡欧洲的、最高贵典雅的艺术风格。现今在西方仍然屹立着的许多气势恢弘的大教堂,如巴黎圣母院、亚眠大教堂、兰斯大教堂等等,都是哥特式艺术的杰作。哥特式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最充分地体现了精神对物质、基督教唯灵主义对粗野的蛮族文化的制服过程,它以一种外在性的凝固形式形象地反映了中世纪西欧人内心深处汹涌激荡着的神秘而诡谲的宗教感受。在哥特式建筑的典型作品——天主教堂中,不仅是那高耸入云的尖顶、充满了怪诞和夸张特点的巨大肋拱、五光十色的花窗隔屏,甚至连每一块石头、每一片玻璃和每一个精雕细缕的局部都在宣扬着基督教的彼岸精神和灵性理想:
我们在教堂里感到精神逐渐飞升,肉身遭到践踏。教堂内部就是一个空心的十字架,我们就在这刑具里走动;五颜六色的窗户把血滴和脓汁似的红红绿绿的光线投到我们身上;我们身边呜呜地唱着丧歌;我们脚下满是墓碑和尸骸,精神沿着高耸笔立的巨柱凌空而起,痛苦地和肉身分裂,肉身则像一袭空乏的长袍扑落地上。从外面来看,这些哥特式的教堂,这些宏伟无比的建筑物,造得那样的空灵、优美、精致、透明,简直叫人要把它当作大理石的布拉邦特花边了:你这才真正体验到那个时代的巨大威力,它甚至能把石头都弄得服服帖帖,石头看来都鬼气森森地通灵会意似的,连这最顽强的物质也宣扬着基督教的唯灵主义。
哥特式建筑是从罗马式建筑(Romanesque)中发展出来的,但是它却与罗马式建筑有着巨大的形式上的差别,而且二者代表着全然不同的精神基质。罗马建筑款式的教堂出现于中世纪早期即“黑暗时代”,盛行于11世纪和12世纪初期,它的前身是古典的罗马长方形会堂建筑(basilica),即一种有着圆顶大厅和圆形拱门的建筑物。罗马式教堂的建筑构件以圆拱为主,整个建筑结构坚固厚实、四平八稳,强调整齐壮观和粗犷有力,于朴实无华的艺术风格中蕴涵着庄重肃穆的神圣感,显示出一种凝重威严的精神气质。“罗马式建筑尽管有其多样化的特征,而主要是表达早期基督教信念的庄严性及武功歌的粗犷力量;相反地,哥特款式却富于戏剧性,高耸云端,引人入胜,它含有人们所向往的高度浪漫色彩的意境。”
与罗马式建筑不同,哥特式建筑以纤柔华丽的艺术风格和怪异夸张的浪漫气质而著称于世,它卓越地反映了中世纪盛期人们痛苦绝望的现实生活与奇思异想的浪漫激情之间的那种惊心动魄的巨大反差和令人惊异的强烈渴望。“那种微妙而病态的诗意,夸张的程度正好反映奇特的情绪,骚乱的幻想,强烈而又无法实现的渴望,这都是僧侣与骑士时代所特有的。” 到了12世纪以后的时代里,哥特式建筑不仅以肋弓拱顶和尖形拱门取代了罗马式建筑的圆形拱顶和拱门,以五彩缤纷的玻璃花窗、轻盈纤巧的飞扶壁、玲珑剔透的雕塑和色彩斑斓的教堂内观取代了罗马式建筑的笨重厚实的石头护墙、呆板僵硬的平直结构、单调朴素的回廊装饰和阴暗压抑的室内气氛,而且更以一种大胆而怪诞的浪漫风格和疯狂而病态的诗意想象力,取代了罗马式建筑的严谨而凝重的实用风格。哥特式教堂的整个建筑风格、色彩配置和内部雕镂,都是为了烘托一个基本思想,这就是空灵幽邃的天国意识;都是为了激发一种感受,这就是深沉痛悔的罪孽感。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一旦当他走进这种按照十字架模式和基督教精神而设计的巨大建筑物中,他的灵魂立即就会被这唯灵主义的精巧躯壳所震慑。哥特式教堂就是一个向信仰者敞开的“天国的窗口”,透过色彩斑斓、令人目眩神迷的玻璃花窗,光彩照人的上帝正在把他那充满慈爱和柔情的目光投向诚惶诚恐的虔信者;而在教堂正中高耸的十字架上,基督的痉挛的肌躯和痛苦的面容又不由分说地把人们的灵魂带入了无尽的痛悔之中。这是一个庞大的精神与肉体的分离器,在充溢于高远的教堂空间的绝望与希望、悔罪与祈求的矛盾氛围里,精神在自我超越的迷狂中沿着高高的穹顶上升到明净的天国,肉体却如同沉滓一般匍匐在地。在经历了这样的痛心疾首的忏悔之后,当人们从教堂中走出去时,他的灵魂无疑已经在这座哥特式的“炼狱”中经受了一次脱胎换骨式的净化过程。
关于哥特式教堂所产生的那种奇特的宗教效果,丹纳写道:
走进教堂的人心里都很凄惨,到这儿来求的也无非是痛苦的思想。他们想着灾难深重,被火坑包围的生活,想着地狱里无边无际,无休无歇的刑罚,想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想着殉道的圣徒被毒刑折磨。他们受过这些宗教教育,心中存着个人的恐惧,受不了白日的明朗与美丽的风光;他们不让明亮与健康的日光射进屋子。教堂内部罩着一片冰冷惨淡的阴影,只有从彩色玻璃中透入的光线变做血红的颜色,变做紫英石与黄玉的华彩,成为一团珠光宝气的神秘的火焰,奇异的照明,好像开向天国的窗户。
如此纤巧与过敏的想象力绝对不会满足于普通的形式。先是对形式本身不感兴趣;一定要形式成为一种象征,暗示庄严神秘的东西。正堂与耳堂的交叉代表基督死难的十字架;玫瑰花窗连同它钻石形的花瓣代表久恒的玫瑰(玫瑰象征着天国中极乐的灵魂——引者);叶子代表一切得救的灵魂;各个部分的尺寸都相当于圣数。另一方面,形式的富丽,怪异,大胆,纤巧,庞大,正好投合病态的幻想所产生的夸张的情绪与好奇心。这一类的心灵需要强烈,复杂,古怪,过火,变化多端的刺激。他们排斥圆柱,圆拱,平放的横梁,总之排斥古代建筑的稳固的基础,匀称的比例,朴素的美。……从发展的普遍看,哥德式建筑的确表现并且证实极大的精神苦闷。这种一方面不健全,一方面波澜壮阔的苦闷,整个中世纪的人都受到它的激动和困扰。
这种具有极其强烈的宗教寓意和象征特点的建筑风格到中世纪后期越来越疯狂地朝着单纯形式化的方向发展,一些教堂由于片面地追求装饰的精美华艳和外观的纤巧怪异,完全不顾结构的坚固。这种一味讲究形式的做法导致了所谓“火舌式”建筑的出现,如斯特拉斯堡、米兰、纽伦堡和勃罗等地的教堂。这些教堂从整体造型到局部装饰都力图表现一种向上升腾的意境,犹如熊熊燃烧的火舌,象征着焦灼不安的灵魂企图超越苦难的现实生活而趋向光辉灿烂的彼岸世界的强烈愿望。哥特式建筑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与骑士文学一样宣泄着一种虚饰浮夸和矫揉造作的病态情绪。这种娇艳而又怪诞的病态情绪,一方面抒发着痛苦的呻吟,另一方面则昭示着光明的理想。在这里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惊世骇俗的强烈反差、奔涌狂放的奇思异想,以及朦胧迷离的梦幻神韵,则由于时代的距离感和夸大作用而变得美妙无比,竟成为近代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灵感源泉。当施莱格尔兄弟等19世纪的德国浪漫派在诗歌中呼唤着“中世纪月光朦胧的魔夜”和日耳曼式的阴森可怖的古堡幽灵时,他们正是从哥特式建筑和骑士文学所表现的诡异神秘的中世纪艺术风格中汲取精神养料的。海涅在谈到德国浪漫派的特点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它不是别的,就是中世纪文艺的复活,这种文艺表现在中世纪的短歌、绘画和建筑物里,表现在艺术和生活之中。这种文艺来自基督教,它是一朵从基督的鲜血里萌生出来的苦难之花。”
哥特式建筑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的标志性成就,它一方面典型地反映了基督教的崇高典雅的圣洁理想,另一方面又表达着世俗社会的躁动不安的痛苦现实。它那纤巧怪诞的艺术形式将玉洁冰清的唯灵主义理想与苦难深重的禁欲主义生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使人在哥特式教堂这幽邃神秘的巨大十字架内部深切地感受到灵魂与肉体之间的惊心动魄的战斗,感受到一种超凡脱俗的精神迷狂。它是神圣纯洁的天国境界在人间的直接呈现,以一种“痛苦的极乐”方式宣扬着基督教的救赎福音和纯净理想。在充满了卑污的人欲的世俗世界里,哥特式教堂就如同一座座承担着崇高使命的人间炼狱,艰难而痛苦地从事着净化灵魂的神圣工作。到了中世纪后期,随着基督教文化向着虚伪和腐败的方向迅猛发展,哥特式建筑本身也成为了一种莫大的讽刺,它那崇高圣洁的形式与罗马教会腐化堕落的现实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从而使其日益蜕化为一个缺乏灵魂的空洞躯壳,一个丧失了精神内涵的抽象形式。直到特兰托宗教会议大力整饬教会道德和革除教会腐败之后,哥特式建筑才重新恢复了名副其实的神圣性和庄严性。时到今日,哥特式建筑已经成为一个精神苦难时代的文化象征,它那精美绝伦的艺术形式令我们赞叹不已,它那幽暗阴郁的历史记忆却令我们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