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03日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武当山风景(资料图片)
影视剧组借景拍摄,可能会给景区带来生态灾难。湖北省建设厅城建处有关负责人昨日称,今后,湖北省东湖、武当山、清江等30个省级(含)以上风景名胜区,将禁止、限制各类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出通知,禁止和限制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据最新规定,违规者,除责令恢复原状外,还将受到处罚。
据有关人士透露,湖北省武当山在2005年曾拍摄过大型古装电视剧《武当2》,但对景区、景观影响不大。另外,神农架、三峡大坝也在近年曾有影视剧组取过外景,但未进入核心景区进行深度拍摄。
小资料:
近年来,我国一些风景名胜区遭到影视剧组的严重破坏,令人扼腕:《神雕》剧组破坏九寨沟景区;《楚留香》剧组将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最大的新疆唐代烽燧———大墩烽燧遗址损坏;浙江国宝级摩崖石刻遭《大旗英雄传》剧组破坏;《无极》剧组破坏碧沽天池。(记者黄宏)
破旧的断桥横在水面
《无极》生态之灾呼唤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已经确定对《无极》剧组进行处罚,也就是确定了《无极》剧组的不法行为。依照《无极》剧组和当地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完全达到了可以提起诉讼的程度,但我国目前在环境公益诉讼的民事、行政方面,还存在着起诉主体缺位的尴尬,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瓶颈,无法起诉就必然不利于环境保护。
没有权利就没有救济。在我国目前的三大诉讼法中,除刑事诉讼法规定,当环境违法者触犯刑律时由司法机关介入提起国家公诉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外,另外两大诉讼法均未对公益诉讼作任何规定。而且,按照现行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资格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但在《无极》之类的事件中,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起诉主体。于是,环境权利就会经常受到侵犯而无所着力。
珍贵唐代烽燧,被“楚留香”喷涂
资料图片
据吐鲁番地区文物局提供的情况,今年6月,《楚留香传奇》剧组到新疆取景拍戏。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剧组擅自来到位于鄯善县以西的大墩烽燧所在地,开始搭棚取景,并在有1200多年历史的珍贵烽燧上进行了喷涂,其行为对文物已经造成损坏。
大墩烽燧遗址又名“吐尔尕列孜土尔烽燧”,属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好、最大的唐代烽燧,非常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