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期盼兰州有更多的“蓝天”
中广网兰州3月2日消息 3月1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为切实解决兰州市大气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兰州市政府对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涉及到市环保局、市建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商贸委、市财政局、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兰州燃化集团等单位和部门。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责任单位把这项工作列入目标责任书,并做到严格考核,以还金城“蓝天白云”。
土地开发规划要进行环评
兰州市环保局负责制定详细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确定目标、任务,力争到2010年市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低于国家三级标准。在制定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中,进行规划环评。
新建多个城市供热热源
推进热电联产工程,兰州西固热电公司建设2×30万千瓦热电机组,提供西热东输管网工程960万平方米的热负荷;国电兰州热电公司在范家坪建设2×30万千瓦热电机组,向七里河区、城关区西片提供1500万平方米的热负荷;对锅炉单台容量在20吨/时以上,供热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吨位锅炉采用循环流化床、可水煤浆锅炉,新建八里窑尖峰热源工程、盐场地区大型热源工程和雁滩高新区调峰热源工程;建设西热东输工程供热管网和国电兰州热电公司供热管网。
争取日供气量280万m3
完成“123 ”计划确定的燃煤锅炉的改造,同时加大城区周边地区单台容量4吨/时以下小吨位锅炉洁净型号煤改造和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水煤浆技术改造,减少烟尘排放量。协调中国石油总公司,争取2007年分配给兰州市日最大供气量达到280万立方米,2008年达到450万立方米;协调省市供电部门,制定峰谷电价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电力供热采暖,整套有条件的采暖单位实施以电代煤、以电补气。兰州燃气化工集团天然气管网覆盖至红古区、榆中县局部地区,今年启动实施天然气液化工程,做好储气调峰工作。
彻底解决小火炉低空污染
全面调查摸底已有供暖设施的分布情况、覆盖人口、面积,现有供暖设施可以增加的供暖面积。对部分住宅楼因各种原因,未建供暖设施或建设设施但未使用的,要彻底调查摸清这些住宅楼的数量、人口、面积,并提出供暖设施建设方案及补助政策,控制小火炉低空污染。在城中村改造工程中,安置小区要配套建设供暖设施,彻底解决城中村的小火炉低空污染。市农牧局牵头,制定实施沼气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兰州市城区周边20公里以内所有的农村,全面推广沼气,使农村大量的秸秆转化为清洁能源,为农村人口提供生活、取暖的能源,替代城区周围农村地区燃煤小火炉。
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m2
由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牵头,对城区6大出口的拓宽改造工程和周边地区的削山平地造成的自然植被破坏要进行绿化,以减少城区周边的自然扬尘。在已完成的50万亩绿地面积的基础上,改造、优化28万亩绿地面积,城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35%以上。
创建一批“零排放”企业
对市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能耗大、效益差的工业企业,依据相关产业布局进行调整,有重点、分层次、分区域、分时段进行搬迁、改造或关闭、停产。全市重点污染企业要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全市主要行业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建一批“零排放”企业。对经市建委、市环保局确认的20吨以上暂保留联片集中供热站点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实时监控。
鼓励发展绿色公共交通
推行公交优先,鼓励发展电车、燃气车等绿色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到201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以大运量快速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汽车,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由市公安局负责,严把新车入户和延期报废审查关,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入户和延期报废手续。由市质监局牵头,力争于2007年底,在全市范围推行使用含硫量低于0.05%的车用柴油、无铅汽油,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
餐饮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组织开展餐饮业煤、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城区内餐饮业的饮食灶全部使用清洁能源,现在的燃煤炉灶在2007年12月底前改用清洁能源,城区外的燃煤炉灶必须使用洁净煤。城区餐饮业、单位食堂必须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烟道等措施,防止油烟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针对因特殊地理气象条件而引发的冬季持续重度污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制定,控制冬季持续重度污染,减轻不利影响,维护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环境,对造成大气污染的企业污染设施、机动车尾气排放、燃煤锅炉、扬尘污染等方面提出应急措施。
来源: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