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普通人群中,提起甘肃,知道的人不一定很多,但提起敦煌,知道的人肯定不在少数。
因为人类艺术宝藏莫高窟的存在,使得敦煌成为了甘肃乃至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的一张靓丽名片。
而此时此刻,一种危险正在大张旗鼓地逼近这座人类共同的宝藏……
据中国经济时报近期报道,生态环境本来就很脆弱的敦煌却上演着砍林伐木的"热潮"。"未批滥伐"、"少批多伐"现象日益严重,木材加工点生意火爆无比,仅敦煌市就有70多家取得林业部门合法手续的加工点。这将给敦煌的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打击。(见2006年12月22日、29日《中国经济时报》)
据时报记者调查,在莫高窟现存492个洞窟中,已有一半以上的壁画和彩塑出现了起甲、空鼓、变色、酥碱、脱落等问题。
事实上,敦煌生态恶化呈加剧之势并非始自今日,月牙泉的日渐萎缩干涸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早就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希望敦煌不要因缺水而变成第二个楼兰。
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有新闻媒体的不断曝光,也有权威专家苦口婆心的呼吁,但从敦煌传来的消息依然让无数关心莫高窟命运的人们寒心:敦煌的生态环境在继续恶化,滥砍林木的行为似乎并未得到有效的遏止,有关的主事者似乎也未显现积极的举动……
当然,如果说上上下下众多与文物保护相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对莫高窟这一世界宝藏不予重视,那也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至少,在立法层面,针对文物保护和森林生态保护的法律就不仅颇成体系而且明确具体。比如,《刑法》的有关条款,《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森林法》及《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3月1日,专门针对莫高窟保护的《甘肃省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就在滥伐敦煌林木之风甚嚣尘上的2006年下半年,由中国建筑设计院历史研究所、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和敦煌研究院共同参与编制的中国第一个通过国际合作完成的古遗址保护规划--《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和国家文物局批准,将由甘肃省政府公布实施。
作为该《规划》主体的第三部分就是"敦煌莫高窟风沙危害综合防护体系防护工程"。
尽管有上述林林总总的立法和规划,但中国境内诸多破坏环境、毁灭文物的案例提醒人们:纸面上的法律和实践中的"法律"(潜规则)还是完全不同的东西,纸面上静态的法律如果不能在实践中"立"起来、"硬"起来,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便只能如镜花水月、海市蜃楼一般美丽却遥不可及。
眼下还在上演的敦煌毁林现象就是对此种判断的一个活生生的注脚。
为了使与敦煌保护有关的法律不要继续成为一张张"空头支票"和"法律白条",有必要切实强化执法和司法环节。
笔者以为,对当地执法部门--政府而言,当务之急至少有两条:一是组织有关专家量化论证毁林数量对敦煌沙尘气候形成的影响,对莫高窟文物的具体和潜在影响程度,并形成详尽报告公之于众;二是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查究林业管理部门有无不当行政行为,整顿木材加工点,遏止滥伐林木现象的蔓延。
文物专家早就经过研究发现,与雨水侵蚀、自然坍塌、生物虫害等自然灾害相比,对莫高窟危害最大的还是风沙灾害。风沙灾害是长期保存莫高窟的最大威胁之一。
为了这一已熠熠闪烁了漫漫一千六百多年的属于全人类的珍贵文明遗存不至于耻辱地毁灭在今天的中国人手中,我们有必要响亮地喊出:保卫敦煌!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