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农业种植业比重较高的省份,同时也是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高发区,农业植物保护的技术设备落后、检疫设施不完善,农药的违规使用,都将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危及到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嘉兴代表团的周志明代表向大会提交的议案中,呼吁尽快制定《浙江省植物保护条例》。
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超2亿亩
周志明介绍,近年来,柑橘黄龙病在我省宁波、温州、台州、金华、丽水市等22个县(市、区)“死灰复燃”,并有蔓延之势;一枝黄花在全省各地猖獗,呈暴发性;迁飞性虫害造成2005年全省晚稻减产,流行性病害加剧,红火蚁存在入侵和危害的隐患,对农业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据省农业厅统计,常年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发生面积在2亿-2.5亿亩之间,危及粮食30亿-35亿公斤,约占我省粮棉油总产量的25%-30%,每年农药使用量在1.2万-1.6万吨(折100%有效成分),已成为国内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最高地区之一。
制定植物保护条例已有先例
对农业植物保护,国务院已颁布一些植物检疫、农药管理的条例,但至今没有一项专门规范农业植物保护行为的法律。而近年来,河北、江西、湖南、天津等省(市)人大常委会都通过立法发布植物保护条例。
“如果条例能够制定、实施,将具备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预防和控制农业有害生物的危害,保障农业增产增收,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发面都有重要意义。”周志明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