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3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 顾瑞珍)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3日说,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每年节能4%,减排2%”,结果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增加了三成。
“经济如果出现问题,宏观调控可以解决;但环境出了问题,是多少年都难以扭转的。”潘岳在“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绿叶》杂志创刊15周年纪念研讨会”上的话引起与会人士的共鸣。
潘岳说,当前中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与经济的矛盾空前突出。改革开放20多年取得了西方100多年的经济成果,而西方100多年发生的环境问题在中国20多年里集中体现,20多年的成果与20多年的污染,过度消耗了资源与环境。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对建设“和谐社会”构成了严重挑战,早已超越了专业层次,成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大问题。
环保总局将进一步扩大“限批”范围与层级
环保总局31日公布首批区域限批整改情况,并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限批”范围与层级,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流域等都将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据介绍,自1月10日开始,环保总局与河北、山东、贵州、山西4个省环保局已对唐山市、莱芜市、六盘水市和吕梁市暂停了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所有项目的环评审批。至此,与唐山市和大唐国际限批捆绑的项目“唐山热电厂技术改造项目(2×300MW)”已停运1机2炉;与莱芜市限批捆绑的项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已停止建设;与六盘水市限批捆绑项目“贵州发耳电厂4×600兆瓦新建工程”已停止建设,“贵州野马寨电厂(3×200MW)技改工程”已全部停运。
环保人士公布水污染地图 曝光3800家污染企业
水污染地图2004年~2006年的数据显示,广州市昊天化学集团公司等22家水污染企业上了黑名单。
3年前,马军的水污染地图开始陆续披露水污染企业,多个城市的水污染源分布图也逐步绘制,目前已经累计披露了3800家企业。据马军介绍,网站的数据信息绝大多数是国家环保总局、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提供或者已公布的信息的,一小部分是权威媒体经环保或相关政府部门确认曝光的企业。水污染地图只是对这些数据进行了系统的列表,并有注明数据来源。
“违法低成本”成中国环保之痛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制约,成为危及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大祸患。污染屡禁不止,是中国环保监督之痛。如何更有效地遏制企业低成本违法,是国人的期待
因造成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吉林石化受到环保总局对企业动用的最高限额行政处罚———罚款100万元。然而,媒体却发出疑问:环保最大罚单能否震慑企业低成本违法?(《中国青年报》1月25日)
河北连出重拳掀起环保风暴 叫停40个违法项目
河北省环保局今天依法叫停近两年开工和投产的40个严重违反环保法规的建设项目,并分别责令其停止建设、生产。同时表示,将全面清查2000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
据河北省环保局局长姬振海介绍,一些地方和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采取“先上车,后补票”或“上了车也不买票”,未审批就开工,不审批也建设,治污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或者长期以试运行为名,行超标排污之实。甚至有的地方和企业为利益所驱动,新上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
环保总局最大罚单能否震慑企业低成本违法?
今天(24日),环保总局有关官员证实,近期该部门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简称吉林石化)下发了《松花江水污染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据悉,对一家企业动用最高限额的行政罚款,对环保总局来说也是鲜见的。
尽管这已经是法律允许环保部门开出的最高罚单,但环保专家认为,区区100万元罚款相对于吉林石化给松花江流域所造成的损失而言是不值一提的。行政处罚力度过低导致法律对一些企图钻空子的企业没有威慑力,这个最高限额的罚款实际上再次折射了由于目前我国部分环境法律过软导致的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实,也凸显了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监管的尴尬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