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莉娜(云网)
作为全球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中国对轻型电动车的管理和使用却是“一市一策”,政出多门:有的长期封杀,有的刚刚开禁,也有的早就敞开胸怀欢迎百姓使用。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对电动自行车解禁上牌之后,广州市从11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行电动自行车。但这一放一禁,折射出我国轻型电动车行业的管理混乱,并
广州的“禁”令一下,昆明的电动车主们不免也担忧起来:昆明是否也会像广州一样对电动车实行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大家的争论的话题也只有一个:电动自行车到底该不该“禁”?
我们先从普通市民角度看,电动自行车价格低廉、节能环保、机动方便,已成为成千上万收入不高的普通工薪阶层较为理想的代步工具。中国科学院专家曾预言,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方式,必将在未来立体交通中扮演重要角色。
我们再来看看政府之所以禁电动车的理由:一是说安全性差;二是环保差;三是有碍交通。可以说在普通市和政府双方来说都有自己的理由,谁先说服不了谁。电动车“禁”与“不禁”到底那个最好,那种最有益于城市的交通,现在怕没有谁敢保证。但是不管怎么样,有一条原则我觉得是必须要遵守的,那就是要以最多数人的利益为主。那么谁才能代表最多数人的利益呢。那当然就是普通市民。怎样做最能方便市民,对城市发展最有用就怎么做。
作为新生事物,电动自行车发展初期存在一些问题是正常的。不合标准的电动车影响交通,还有一些人骑着电动自行车乱冲乱撞……这是因为没有相应的规范,没有相应的措施才造成的,似乎没有到“严禁”的地步。就说其他机动车,还不是有同样的情况,关键是如何管理的问题而不是简单了事,一“禁”了之。而且这些情况都是可以改善的,政府部门可以从完善设施、加强管理等方面着力解决。在现在的中国,不管在哪个城市,普通市民阶层永远是大多数,买得起机动车,用得起机动车的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如果让“嫌贫爱富”的潜意识主导了决策,结果必然是损害普通市民的利益,招致百姓的抱怨。
城市短期限制电动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长期限制电动车显然是不行的,消费者消费电动车的欲望是不可阻挡的,希望有一个完美的交通工具是人性的一种期盼。城市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在当今公交服务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剥夺广大电动车主使用道路资源的权利和选择出行方式的自由,这是很不公平的。把当前无车人士完全绑架在公交车上,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利于权益保护的。对交通管理部门来讲,应该对不同阶层合理的出行需求都给予适当满足。
民之所欲,长存我心。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该换一个角度,多从普通市民的角度考虑问题,出台相关政策,要广泛论证,充分尊重民意,这样作出的决策才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所以,电动自行车该不该“禁”?这需要充分的考证和广泛的听取市民的意见才能定。但是不管最后结果怎样,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城市更加美观,自己的出行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