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那只被抽血的流浪猫
2007-01-04
  只因自家的猫是5000多元钱买的名贵猫,在需要输血治病时,竟抓来一只流浪猫猛抽血。自己的猫救好了,却扔弃那只被抽得奄奄一息的流浪猫。所幸这只被抽血将死的流浪猫被一位好心女士救助收养,方才脱离生命危险。(1月3日《新京报》)

  这样的事居然也有发生,我不禁要叫骂几句:你家的猫是命,流浪猫就不是命了?假如换作你躺在病床上,是不是也想着抽别人的血来救自己?假如我就是那只被强行抽血、差点丧命救名贵猫的流浪猫,我的心里该有何等悲凉与仇恨!

  这一事件与去年几次虐猫事件有所不同,虐猫事件反映的是人们内心的压抑与病态,以及对生命的漠视。而本事件的发生,更让人寒心,其恶劣性甚至远超普通的虐猫行为。除去对小动物生命的漠视外,更看出当事人对动物间生命贵贱的偏见与歧视。这本不该是一件很大的事,笔者之所以再次提起,是担心这样的心态还会在人们心间蔓延。

  这让笔者想起鲁迅笔下人血馒头的故事,还有余华《活着》里被抽血夭折的福贵小儿子。虽然两者主角完全不一样,一个是动物,一个是活生生的人。《活着》里福贵之子有庆为什么会死?只因当地县长夫人(学校校长)失血过多,且其血型与之相同,所以被强迫抽血过多而夭折。在这里,县长夫人的命明显是“贵命”,而老实巴交的福贵儿子的命就是“贱命”,“贵命”对“贱命”天然到享有着支配权与剥夺权。

  就在前几天,广州律师周玉忠以个人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同命同价,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条文,顺应宪法、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平等要求。常言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法律之外呢,人与人之间是否还会平等?动物是否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平等生命权?显然,在抓流浪猫为自家名贵猫输血的人看来,猫与猫生来就有贵贱之分,那人与人之间,也会有高低贵贱之别。

  此外,那家动物医院的医生们也该受到良心谴责,毕竟在这一事件发生过程中,他们是不可卸责的帮凶。在他们眼里,名贵猫主人能付给现金,哪怕死一百条流浪猫也没事,他们是为能给钱的人服务的。假如换作治病救人的医院医生,那可真叫我们这些没钱看病的普通人害怕,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强抽了我们的血,卖给某个有钱人了。

  但愿这些假设永远只是假设,千万不要变成现实。死一只猫不要紧,但要看这只猫是怎么死的。如果是为了救别的名贵猫,而被人类活活抽死的,那将不仅是这只猫的悲哀,更是我们人类的悲哀。人类也是如此,人与人之间纵有许多不同,但这仅是不同而已,绝非高低贵贱的标志。我们该正视这一问题,对某些人心里的“生命贵贱论”保持警惕。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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