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何以卷土重来 1月23日深夜,中国水利报一位记者急急地打来电话说:“‘零点行动’中通过达标验 收的企业有的又超标排污了。我们在工厂排污口采访,被前来投诉的群众团团围住。最后, 环保局对该厂下达停产治理通知,事态才平息。” 这位记者也是“老太湖”。这一次,他是在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源宣布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后回访太湖,当天就碰上违规超标排污的事。 这种现象其实并不罕见。1998年1月1日零时的淮河排污达标,“零点行动”才过几天, 一些水污染事件就搅得大家不得安宁,先是安徽涡阳化工厂的·“偷偷排污”;然后是几家 在达标声中“关闭”,的“十五小”企业,突然大肆排污,造成徐州市40万居民断水数日。 后来,河南某造纸厂因为“达标”后超标排污,厂长成为我国因为污染环境被判刑的第一 人。 反思“零点”,过后又出现超标排污,我一直以为这首先与治污体制有关。还以淮河为 例。1997年12月31日,为了检验1562家污染大户排污是否“基本达标”,淮河将以怎样的水 质流人1998年,中央,地方各媒介记者在大型水质测量船“淮清”,号上迎接新年到来。然 而,大家却看到这样一幕:水利部,国家环保局的有关人员以及当地政府领导,对如何取水 样、如何监测,意见居然针锋相对。水利部门认为环保机构不能独自搞这次水质监测,也不 能单独宣布监测结果;环保部门则认为水利部门的任务只是监测省界河段水质,而不应当介 入淮河干流的监测。就这样,“淮清”号只象征性地在午夜走了-遭,未在船上宣布淮河零 点时刻的水质状况。尽管不能说此后的徐州断水与“零点行动”的争执有什么必然联系,但 这样的公开争吵总让人觉得,计划好了的事却没能办好,关键是缺乏“人和”。 由于缺少有效监督机制,被授予治污职能的各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形不成环保合力。企 业向地方纳了税,对地方财政有贡献,地方政府也就对企业的治污进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企业向环保部门交了排污费,就拿到了排污许可证,可以心安理得地排污,其他部门没法干 预。因而,一些污染企业在一阵风似的检查中蒙混过关也就不奇怪了。要是环保部门不给超 标企业排污许可证,要是电力部门不给超标排污企业供电,要是银行不给污染企业贷款,要 是水利城建部门不给超标排污企业供水……只需相关的职能部门有一家“坚持原则”,很多 问题就不至于像现在这个样子。 其实,这可能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这次太湖治污“零点行动”没有出现淮河当初的尴 尬,治理过程中有关方面基本上能各司其职,零点到来时也能“济济一堂”,“恭听”两省 一市在1998年最后一刻传来的喜讯。但偷排现象毕竟没有根绝,太湖也依然存在着与淮河那 边相似的问题。 排污死灰复燃与治污体制有关,根子还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无怪乎很多水利环保专家在 谈论久治不愈的环境污染问题时,一边咬牙切齿,一边频频摇头叹惜道:“环境问题其实就 是经济问题,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就是喊破了嗓子,还是有人为了一丁点眼前利益挺而走 险。”太湖治污的总体结果好于淮河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太湖流域是我国人口最集中、经 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治污工程的资金投入远比当年淮河“零点达标”时多。因此,到元旦 零点,太湖治污工程的完工运行率至少高出当年淮河“零点达标”28个百分点。群众举报情 况也比淮河流域踊跃。 冷静分析,限期达标这样形式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形式本身不能取代解决问题的 根本。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等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发展经济。这或许可从一个方面体会“ 发展是硬道理”的深意。 《人民日报》1999年1月25日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