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已越来越感受到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的巨大压力,使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一种迫切的选择。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中就包括要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使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金融业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环保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应当有所作为。山西的“停贷治污”、沈阳地区的“重污染企业整顿”以及“环保评定、五色分类”的江阴模式表明我国已开始采用金融手段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果。那么,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山西、江阴所实行的支持循环经济的信贷机制,并研究与借鉴国外的绿色抵押等银行类环境金融产品的成熟经验,将对我国各地金融机构支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山西孝义一家大型焦化企业,厂房和生产线几个月前就已竣工,但环保工程迟迟未搞,当地环保部门遂将情况通报给与之有信贷关系的银行,银行立即停止了对该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急于开工的厂方多方活动未果,不得不突击上马了环保设施,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以期尽快得到银行贷款。(引自新华网)这只是山西省众多贷款受限制企业中的一家,据山西省环保局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5月至今,山西省仅吕梁地区就有近50家上规模的污染企业,因银行贷款受限,而不得不迅速上马了环保设施。
其实,早在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就下发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在随后的实际运行当中收效甚微。作为能源大省同时也是污染大省的山西,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存在污染严重、只追求经济利益不重视环境保护的现象,尤其是涉及焦化、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企业,受利益驱使,盲目生产,给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甚至将波及子孙后代。从银行信贷风险的角度,就以往走过的路来看,越是污染严重的企业,其信贷风险往往越大。随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的不断加大,山西省环保局与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不谋而合、达成共识,在2006年5月26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山西省环保局将定期向山西省内各金融机构提供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各金融机构将据此进行相应的贷款控制,一条“停贷治污”的新路由此诞生。
而在通知中被认为是“杀手锏”的两条规定是: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环保工程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或没有进行环保工程建设的,停止贷款支持;对主体工程已完工,而环保工程没有或没有进行环保工程建设的项目,在投产运营时,不予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一能达到环保目标,二能预防信贷风险,我们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收到了‘一石二鸟’的效果”,山西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志朝如是说。
在山西,企业的环保信息正在成为贷款的信用凭据,“停贷治污”得到了山西省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在不久前结束的忻州市“银政企恳谈会”上,忻州市政府负责人表示“治理环境污染原本就是地方政府各项事务中的头等大事之一,我们将责无旁贷地替银行严把企业环保关”;银行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时,要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作为审批贷款的重要条件之一,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依法使用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
来源:金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