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传说”不是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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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与传说中的人物本来并无太多的关联,为了增加本地区的文化,硬是将异地的传说嫁接到本地,并有文人编造出一些相关的故事。除了附会“董永文化”外,近年来已经有过愚公故里、大禹家乡、武松出家地乃至争抢西门庆与潘金莲故里等争抢传说人物的事件。
这几天,多家媒体报道了同一则消息:杭州发现董永与织女当年耕田的地方。缘由很简单:杭州有座“天仙庙”,在闸弄口天仙庙社区,附近有一棵古香樟树,如今,香樟树幸存并得到保护。树边新增一块巨幅青石碑,碑面刻有“天仙亭”,亭柱刻有赞美董永和七仙女爱情故事的对联。
据媒体称,新出版的《闸弄口街巷文化撷英》一书记载说:天仙庙为1260—1264年所建。据查,董永乃东汉下乘(媒体原文如此,“下乘”应为“千乘”)人,遭遇兵乱南逃到钱塘江流域。董永夫妇逃难在此结庐,“我耕田来你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于情于理相契。《天仙配》故事发生于闸弄口,也非完全附会。
见到此消息,笔者立即想起不久前公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董永传说”,发现这“董永传说”的申报类别是“民间文学”,申报地区是山西省万荣县、江苏省东台市、河南省武陟县和湖北省孝感市,在因特网上搜索又发现“董永故里”在山东省博兴县,而东晋干宝《搜神记》称,“汉董永,千乘人”,有专家注解说,这千乘故城在今山东省高青县。这样,如果加上杭州,至少有7个地区有“董永遗产”了。
董永传说最早载于西汉刘向的《孝子传(图)》。此后三国曹植的《灵芝篇》和东晋干宝的《搜神记》也都有相关记载。其中,《搜神记》最为详细: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嫌百匹。”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董永传说在发展流变过程中具有了向爱情故事演变的趋势,20世纪以来,董永故事一直成为说唱、戏曲、影视等通俗文学创作的题材。而在两千多年的漫长流传过程中,由于民众情感的渗透和口碑的附会,产生了富有地方特色的传说,并留下与董永身世有关的文物、碑碣、村落、地名等遗迹。山西省万荣县、江苏省东台市、河南省武陟县、湖北省孝感市等地的地方志中都称董永是当地人,如山东博兴有董家庄、董永墓;山西万荣小淮村有“董永故里”的匾额,河南省武陟县每年均举行祭拜孝子的庙会活动,江苏省东台市有董家舍,南宋《方舆胜览》称这里为“孝子董永故居”等。
缘于中华传统文化的民间性,一则民间传说在多地流传并不断衍生出新的内容是传说故事常有的特点。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柳毅传书、董永与七仙女这中国民间四大传说无不如此,自称是“梁山伯”或“祝英台”故里的如今已经超过20处。
眼下的问题是,一些地方与传说中的人物本来并无太多的关联,为了增加本地区的文化,硬是将异地的传说嫁接到本地,并有文人编造出一些相关的故事。除了附会“董永文化”外,近年来已经有过愚公故里、大禹家乡、武松出家地乃至争抢西门庆与潘金莲故里等争抢传说人物的事件。一些专家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这种牵强附会不仅无助于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反而会以讹传讹,导致民间传说主体和本质的偏离,最终损害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伪传说”,有关专家表示,我国既然已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上议事日程,也应该将鉴定和制约“伪传说”的工作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一旦发现属于“伪传说”,立即予以制止。这样,祖宗留下来的民间传说才不至于加上太多的现代色彩,以至于谬种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