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损害庄稼,由政府掏钱补偿,这是延庆县在本市率先推出的规定。据统计,去年延庆县受到野猪侵害的玉米、黄豆、马铃薯等作物面积达696亩,涉及11个乡镇,直接经济损失近40万元。根据规定,补偿给受害农户的金额为27.6万元。
随着延庆县生态环境的提高,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也不断增加。野猪、黑鹳、白天鹅等珍稀动物在延庆域内频繁出现,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每年春秋季节,大量野猪四处出击,糟蹋农民辛苦种植的玉米、黄豆、马铃薯等农作物。
野生动物需要保护,而农民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同样需要保护。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同时兼顾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延庆县在2002年率先出台了《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办法规定:由政府按农民实际损失的70%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