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市长”倒下后
2006-11-22

    10月3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因严重违纪,收受贿赂,并干扰纪检部门办案,已涉嫌犯罪,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终止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作为南京市民,或许还有一个无法消除的隐痛:虽然王武龙倒下了,但成片倒下的树木,却也永远不可能复生。

    南京给人的第一印象,也是最深刻的印象,是郁郁葱葱的行道树。这些树木大多是清朝和民国年间所栽,都是百年古树。夏天的时候,有人说在主干道马路中心都晒不到太阳。然而王武龙任南京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这些古树名木却惨遭斧钺之灾。王武龙因此被南京市民戏称为“砍树王”。

    王武龙砍树只是因为“悬铃木太厚太大,把商场的霓虹灯光都遮住了,不利于塑造大都市形象。”与他“亮化城市”主张不符。于是,一个优美的地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开阔的草坪、宽阔的马路。无遮拦的视线,使得城门变得分外矮小,因此引起民愤。

    官员为了所谓的政绩,脑袋一拍,百年古树毁于一旦。如果此官员依然在位,民愤再大,也奈何不了砍树者,而且树木已经倒下,于事无补。如果此官员如王武龙那样倒下,也不会是因为砍树而倒下,因为砍树不属于被追究的范围。因此,在独断专行的官员专治下,树木的命运可能是朝夕不保。

    当然,保护绿化,尤其是古树名木,完全有法可依;各地包括江苏省,都有城市绿化保护条例。但事实上,破坏绿化普遍被认为是区区小事,绿化部门又岂会因为树木的倒下,而去追究市长和书记的法律责任?而且,市长、书记拍脑袋的决策,往往以政府名义实施,谁又敢说个“不”字?

    显然,保护绿化,目前尤其缺少针对“砍树市长”的制度设计。虽然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但毋庸讳言,绿化保护遇上诸如市长之类的特权,现实中的尴尬并不鲜见。因此,保护绿化,严密树木防砍机制是当务之急。任何对树木的异常举动,无论是市长,还是平民百姓,都要经过一个严密而公开的程序,惟有如此,才有可能杜绝“砍树市长”,树木才能安然无恙地生长。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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